三月春风润民心,调解一线显担当。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司法局庙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邻里土地边界纠纷,及时消除了可能激化的矛盾隐患,切实守护了乡村和谐稳定。
案件事实
眼下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涉农土地纠纷进入易发高发期。庙子镇某社区村民吕某顺与钱某某,因自留地地界划分、田间道路通行等问题产生激烈矛盾,双方多次发生争执,情绪一度极度对立。为阻止对方开展春耕播种作业,其中一方当事人甚至在争议土地边界搭建临时帐篷,持菜刀现场阻拦,导致春耕生产无法正常推进,矛盾持续激化。村“两委”多次调解未果。随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高效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镇调委会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赶赴现场,实地查看争议地块,并联合相关部门查阅土地确权档案资料,全面理清矛盾焦点,为后续调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没有简单就事论事,而是坚持“情理法”融合的工作思路,采取“情理破冰+法律定规”双轨并行的调解模式,创新运用“法为基、理为据、情为桥”调解工作法,推动双方从对立走向对话。一方面,调解员从邻里乡情入手,讲述两家人祖辈互帮互助的温情往事,唤起双方对和睦相处的情感记忆。引用清代“六尺巷”典故中“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礼让精神,劝导双方以和为贵、换位思考,真正理解“远亲不如近邻”的朴素道理。另一方面,调解员联合鸾州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现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地界以确权登记为准,道路通行须保障相邻方合法权益”的法律底线,并阐明阻碍春耕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增强双方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在此基础上,调解员结合本地乡规民约,提出“孝老爱亲、邻里互助、地界礼让、留足通道”的折中建议,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共同维护和谐邻里关系。
调解结果
经过三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沟通引导,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平复,态度发生积极转变。最终,吕某顺与钱某某敞开心扉、握手言和,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明确了地界界限和通行范围。吕某顺主动退让1.2米作为边界通道,钱某某也表示将与吕某顺共同维护好这条田间道路。钱某某动情地说:“调解员讲得透、劝得暖,既保住了我的地,也留住了邻里情。”至此,一起可能激化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冯燕芝)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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