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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中篇小说《零作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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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南流湖村书院


迟子建,女,汉族,1964年2月27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北极村。中国作家协会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黑龙江省作协主席,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1983年,开始文学创作。出版长篇小说《茫茫前程》《伪满洲国》《额尔古纳河右岸》《白雪乌鸦》《群山之巅》《烟火漫卷》,中短篇小说《世界上所有的夜晚》《清水洗尘》《雾月牛栏》均获鲁迅文学奖。《额尔古纳河右岸》获茅盾文学奖,并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零作坊

迟子建

第一章 屠宰

翁史美往廊柱上挂第二盏马灯的时候,鲁大鹏和杨生情抬着一头嚎叫的猪进来了。翁史美一见两个人趔趔趄趄的样子,就抢白他们:“你们一从城里回来,腿就比豆腐都软了!”

他们把猪甩在屠宰台上,不约而同地冲那头毛色肮脏的猪吐了口唾沫。

鲁大鹏说:“这猪死沉,没准吞了主人家的金子!”

“你还有宰金猪的命?”翁史美笑着“呸”了他一口说,“你这个攒了五分钱手就发痒的人,不过是个穷命鬼!”

鲁大鹏讪笑着,说:“马粪还有发烧的时候呢,没准哪一天我在河边走,河里的鱼都主动往我怀里跳,我就不用在这里宰猪混日子了!”

翁史美撇了一下嘴,踮起脚往廊柱上挂马灯。这时杨生情说:“哎,先别挂,让我再看看。”

翁史美扭过头看着面色苍白的杨生情说:“你要看什么呀?”

“你举着马灯真好看。我觉得你比廊柱美,你挂着马灯才对!”杨生情结结巴巴地说。

“呸!我一个大活人,你却让我当廊柱使!”翁史美笑骂着,将马灯挂在了廊柱上。由于挂得急,马灯稳不下来,摇来晃去的,那昏黄的光就给人一种跛脚的感觉,一歪一斜地跳跃。

翁史美走出屠宰间的时候,王军和刘铁飞抬着第二头被捆住四蹄的猪进来了。这猪比前一头嚎叫得还凶,翁史美学着鲁大鹏和杨生情的样子,往它身上吐了口痰,骂它:“你就是个让人吃的贱命鬼,嚎什么嚎?”

零作坊是一座长方形的木房子。最早它是一家农户的马房,后来被一个制陶艺人看上了,就把它命名为零作坊。据说出自零作坊的陶器形态别致,花纹奇幻,售价不菲。这个艺人把他的陶器作了一个展览,轰动了美术界。后来他迁居到深圳去了。

翁史美是从加油站的吴方手里买下零作坊的。加油站离零作坊大约有两公里,制陶艺人常驾车进城,认识了吴方。吴方与他处熟了,就免费给他的车加油,艺人临走前就把零作坊送给了吴方。吴方早就想把空房卖掉,只是没找到一个合适的买主。来谈房价的多数是农户,他们最多出个三五千,而翁史美则大大方方地给了吴方一万五。吴方当时就明白这女人肯定用它做不正当的事情,他想零作坊可能会被改造成一个乡村小旅馆,暗中做人肉生意。他没料到这女人用它做了一个屠宰场,做的也是有关肉的生意,不过是猪的。

零作坊被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屠宰间、住宿处和厨房。住宿处共三间,几名屠夫一间,看门人和司机一间,翁史美独占一间。厨房不大,最显眼的是一张圆形饭桌和一口硕大的铁锅。白天这锅用来做饭,夜晚屠宰时,则用它来烧水煺猪毛。

零作坊不通电,更没有自来水,制陶艺人打了一口井,水源问题就解决了。冬季他们用煤来取暖,平素做饭用的是煤气灶。翁史美在零作坊拥有一辆卡车,卡车在拉收购来的生猪的同时,也随时换来煤气钢瓶,补充进他们需要的给养。屠宰的时候,翁史美是不在现场的。她只需提前把两盏马灯挂上就是。两个用木杆搭成的屠宰台的旁边,各伫立着一根雕花廊柱,翁史美把灯分别挂在廊柱上,它们的光焰刚好可以笼罩屠宰台。屠宰通常是俩人一组,每组大概要宰二三十头猪。他们晚上六七点钟开始工作,到凌晨才能把活干完。这段时间,翁史美在休息,她听着猪的嚎叫声,闻着弥漫着的血腥气入睡。等她醒来,一头头猪已被对称卸开,一摞摞地摆在屠宰间的矮窗前。猪的头蹄下水被分门别类地放在一个个大塑料袋里,这里是心,那里是肝和肺,另外一处又放着腰子和猪蹄。翁史美所做的,是往肉皮上印一条条的紫色检疫章。她握着一个可以滚动的锤子形状的印章,往紫色印泥上一蘸,印章像磨盘一样在肉皮上一道道碾过,显赫的合格检疫章就堂而皇之地闪现在生肉上了。当然,这印章是她找人私刻的。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她用坏了十几个印章。翁史美常说这些猪肉本来是乡下的野丫头,一旦有紫签加身,就变成了正宫娘娘,可以大模大样地出入市井之间了。把这些未经检疫的猪肉印好签后,屠夫们就会把生肉和头蹄下水抬到卡车上,然后每人吃碗看门人煮的馄饨或者稀粥后,倒头便睡。而翁史美和卡车司机则驾车进城去固定的生肉批发市场把它们交易掉,之后他们在城里采买一些生活必需品,在正午前赶回零作坊,翁史美亲自下厨,做一顿可口的午餐,等待醒来的屠夫享用。而卡车司机李公言,他则去乡下收购当晚又要屠宰的一批生猪。零作坊的工作虽然简单,但井然有序,几年来一直都是这样。屠夫都是翁史美亲自选定的。由于零作坊是个私屠滥宰的场所,为避免工商管理部门的发现,翁史美除了把自己的作坊伪装成农户,在其前后左右广种粮食和菜蔬外,她在用人上也颇费心机。作坊的人都是由她亲自选定的。四名屠夫中,鲁大鹏年龄最大,五十多岁,是个鳏夫,翁史美是在城里的一条繁华巷子的垃圾箱旁选中他的。鲁大鹏穿着破旧,但他面目沉静,推着一辆小车,在寻找垃圾箱中可当废品卖掉的东西,譬如纸盒、易拉罐、啤酒瓶等。翁史美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贫穷和忠诚,这两点都是她所需要的。鲁大鹏在城南有一间低矮的屋子,是他亡母留给他的,除了一套行李和几件简单的家具外,可说是家徒四壁。他卷起行李,把房子借给一个同他一样捡垃圾的人,轻手利脚就到零作坊去了。杨生情呢,他在屠夫中是文化最高的,高中毕业,很年轻,只有二十二岁,长得格外单细,像棵豆芽菜。他连续三年高考不中,神经有些不正常。他喜欢文学、音乐和摄影,常在街上抓拍一些他认为有艺术价值的场景。那天,两个中年男人因为在拥挤的人群中互相踩了对方的脚而大打出手,一个人打掉了另一人的门牙,而另一个人则揪住对方的耳朵不放,一副你死我活的架势。翁史美看见有个男孩举着相机在抓拍打斗的场面,她敏锐地看出了这个男孩有欣赏暴力的倾向,而且也悟出了他沒有正当职业。她就上前与其搭讪,就近在一家面馆请他吃了一碗鳝丝面,把生意谈妥了。杨生情来到零作坊时,比其他屠夫们所带的东西奢侈多了,几本小说,一架照相机,一个小巧的随身听。他拍了无数幅屠宰场面的照片,每隔半个月就要进城去冲洗胶卷。透过照片,你能看见屠刀上的血和屠宰台上被苍蝇围绕着的已被肢解的猪,能看到廊柱上温柔的马灯,能看到屠夫叼着烟卷给猪煺毛的情景。屠杀使他兴奋和陶醉,他在零作坊渐渐成长为一个男子汉,个子长高了,留起了胡子,眼神不再是飘移不定的,而且敢和其他人一样无所顾忌地谈论女人了。而他刚来时,别人议论女人时,他都默不作声,眼睛里流露出轻蔑的神色。圆脸而光头的王军,他曾是个抢劫犯,刑满释放归来后,因找不到工作而故态复萌。翁史美是在一家储蓄所里注意到他的。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在填一张单据,但他的眼睛却盯着取款的那些人。有个中年妇女取了两千元钱出了储蓄所后,他就跟了出去,翁史美也跟了出去。他们相跟着走进一家小巷子,在一座灰楼前,中年妇女走进门洞,王军跟了进去,翁史美也跟了进去。当中年妇女掏出门钥匙,王军欲对她实施抢劫时,翁史美呵斥住了他。翁史美说:“你跟我干,没有这么大的危险,保证让你月月有钱可赚。”王军便含着感激之情来到了零作坊。至于另一个屠夫刘铁飞,他是拖拉机厂的下岗工人,上有老,下有小,老婆常年有病,生活拮据。翁史美是在市里蒙顺桥头那些出劳务的人中选中他的。蒙顺桥每天都站着许多等候雇主挑选的民工,他们黑压压地站成一排,脖颈下吊着一块纸牌,上面写着“油漆、刮大白、装修、搬家具”等字样,看上去像是即将被押赴刑场的犯人。有的时候雇主来挑选民工,他们为了争活干,有的还大打出手。翁史美见刘铁飞抢活抢得最凶,知道他是最缺钱用的人;又见他抢到活后会跟其他没有揽到活儿的兄弟拱手作揖,说“谢谢你们可怜我”,知道他又是仁义之人,于是就把他招到了零作坊。在零作坊工作的人,必须听翁史美的指挥。他们纪律严明,不许私自外出,更不许外出时带任何人回来。对他们的家人,他们也得守口如瓶。只是说在郊区的一家小工厂工作,不能常回去。几年下来,他们习惯了零作坊的生活,喜欢上了这血腥、隐秘却又自由的屠宰生活。他们晚上屠宰,上午睡觉,下晌时偶尔到田间帮助看门的王爷干点农活。王爷是翁史美从敬老院领来的。她看上了这老人的勤快。他姓王,叫王德顺,但因为他是零作坊里最年长的人,六十七了,所以大家就尊称他为“王爷”。王爷干瘦干瘦的,但他身体健康,耳不聋眼不花。他睡眠好,倒下就睡,每次只需四五个小时。他醒着的时候,总要不停地干活才觉心安。虽然他不是屠夫,但他喜欢在屠宰的时候给人打个下手,喜欢烧水,喜欢打扫凌晨时一片狼藉的作坊。此外,他还爱帮屠夫洗衣裳,晚饭也通常是由他做。他也不进城,每个月领到工钱后,他就把它塞到枕头里。他不信任银行,觉得把钱存到那里,只换回一个折子,是受骗的表现。王爷喜欢侍弄庄稼,冬天的时候,大地一片苍茫,他就常常站在寒风里发呆。而翁史美也乐得他这时节站在外面,因为没有庄稼的遮掩,零作坊看上去就不像个农户。为了免人生疑,翁史美买来两匹马,由王爷放马。

零作坊的生猪来自附近的几个农庄。卡车司机李公言去收购时,要比正规的冷冻厂收购的价格每斤要高出一毛钱左右,这样,养猪户从每头猪身上,能获得比给公家多出的二十块钱左右的利益,所以零作坊在猪源上从来没有枯竭过。养猪户愿意把猪卖给他。零作坊每天屠宰生猪在五六十头左右,节假日时多一些,而生意最冷清的时候也没有低于二十头的屠宰量。同大多数黑屠宰场一样,它们在宰完猪后,不停地给猪注水,直到它又扬开四蹄,宛若复苏为止。被注过水的肉不唯分量增加了,而且肉色看上去鲜嫩,买者趋之若鹜。

翁史美的屋子只要是在夏季,就要在床头摆上一瓶花。这种紫色的野菊花在田间沟谷都可见到。它的花瓣柔细而均匀地散开着,呈伞形,很像光芒四射的太阳,因而也有人叫它“太阳花”。这花很耐养,十天半个月也不凋零,精精神神的,散发着一股极淡的馨香,耐人寻味。翁史美躺在黑暗中的时候,如果她睡不着,就探过头去嗅花香气。那一朵一朵的花温柔地抚弄她的脸颊,使她的内心泛滥起一股浓浓的柔情,她就迫切地想听听孟十一的声音。零作坊是联通网覆盖的地区,因而能用手机。翁史美每隔一周若是听不见孟十一的声音,她就会心慌意乱,无缘无故地和屠夫们发脾气。她骂王军的次数最多,因为王军不识时务,总是在她情绪最为暗淡的时候与她开玩笑。翁史美在骂人上非常“生猛”,什么都骂得出口。不过她骂过人后,不出半小时,又会和颜悦色地与人说话了。翁史美的身上聚满乌云的时候,从来没有下过绵绵细雨,她倾泻的永远是暴雨,来得猛,去得也快。当你被这暴雨浇得晕头转向的时候,她已经云开日朗了。

翁史美与孟十一通话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了。孟十一就是创造了零作坊的制陶艺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面,彼此也未通过书信、未传递过任何照片,但翁史美通过电话交流,已经渐渐地熟知了孟十一。他那低沉而轻柔的声音就像滴滴血液一样,使先前只有骨骼形态的孟十一,在她的眼中变得血肉丰满起来,可感可触。她在深夜时,甚至能感觉到他的心跳。在翁史美的心目中,孟十一是个又高又瘦的人,他应该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这通常是做事绝不拖泥带水的男人的脸型——刚毅、不喜欢给自己留有退路。他的眼睛,应该是那种时而温柔如水,时而又冷峻如冰的。他的鼻子,想必是那种高而直的,而不是肉肉乎乎的塌鼻子。至于他的嘴,一定是比较宽阔的,因为一种极富磁性的声音是不可能从一个狭窄的嘴中钻出来的。在翁史美的想象中,孟十一的脸是微黄色的,因为他常吸烟和熬夜。但他的皮肤不会粗糙,应该像上了釉的瓷器那般细腻光滑。他的身上,还应该长着一些星星点点的痣,因为他是个生性爱好花纹的人,他的皮肤不可能缺了痣的点缀。

猪的嚎叫声非常凄厉,翁史美把门窗关严,打开手电,从床下提上一只竹笸箩,仔细看里面所盛的陶器碎片。它们形态各异,有的菱形,有的方形,有的椭圆形,更多的是三角形。它们在色彩上也是繁杂多变的,紫红色、古蓝色、墨绿色、土黄色,所有的色彩都偏于凝重的基调,绝少见那种过于跳跃和亮丽的色调,如水粉、橘黄、天蓝和嫩绿。有的碎片上残存着花纹,能看到剑一样的兰草叶、像人的眼睛一样的鱼、朴拙的古钱币、栖在树上的鸟。当然,这都是些体积较大的碎片。那些小的碎片,只是偶尔能看到一些线条,因为它不知是从何处断裂下来的,所以那粗的线条你就不知道是不是花的枝蔓或者是鱼的脊骨,而那细的线条你也不知道是不是谁的发丝或者灯笼垂着的穗。这些碎片是翁史美从零作坊的各个角落搜罗来的,她觉得它们太有吸引力了,正是这些碎片,激起了她和孟十一交往的欲望。她在抚弄陶片的时候,能听见碎片的声响,仿佛它们拥有生命,在嘁嘁嚓嚓说话一样。

翁史美是从加油站的吴方那里得到孟十一的手机号码的。她谎称自己捡到了一些原主人留下的贵重物品,想亲自通告给他。吴方就毫不犹豫地把号码给了她。

她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和他通话时,是一个冬天的黄昏。那时屠夫们正在进行屠宰前的准备工作,翁史美把两盏马灯一一挂好后,就在飘逸的光芒中走出屠宰间。回到屋子,她先洗了个头,又把手搽上香脂,这才拨了孟十一的电话。

电话立刻就通了,但孟十一并没有接。翁史美在想,他是在工作呢,还是在洗澡间,或者是和某个女人在一起,不方便接电话?再不就是,他见到陌生的来电显示后,拒绝接听?

翁史美失望地挂断了电话。正当她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她的手机响了。她以为是市场管理所的崔炎打来的。他那一段时间疯狂地追求她。

“请问是哪位给我打电话?”听筒里传来的是一位陌生而又亲切的男人的声音。翁史美立刻就被这沉郁而富有感染力的声音所征服了。

“你是孟十一吗?”翁史美觉得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我是。”孟十一略微停顿了一下,问:“您是——”

“我是你零作坊的新主人!”翁史美说。

“哦,您一定是从吴方手里买下零作坊的。”孟十一的声音有些惆怅了,他问:“能问您用它做什么吗?”

“屠宰场。”翁史美说。

孟十一笑了,说:“您一定是在开玩笑。我猜您是一个搞音乐的人,我听见了一种特别的声音。”

翁史美暗笑,那是猪挨宰时的嚎叫!

“您找我有什么事?”孟十一问。

“我在这里发现了许多陶器碎片,我觉得它们很神秘,就想和它们的主人说说话。”翁史美说,“你不会以为我神经不正常吧?”

孟十一说:“只要你不认为当年一个人躲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制陶的我是发神经就行了。”

“那怎么会呢。”翁史美笑了。

“除了这些陶器碎片,你還喜欢零作坊的哪些东西?”孟十一饶有兴致地问。

“屠宰间里的两根廊柱。”翁史美说。

“哪里的廊柱?”孟十一问。

“就是你原来用来烧制陶器的屋子。你不记得它有两根雕花的廊柱?”

“记得。”孟十一说,“是我亲自雕的花纹。我没有给它上色,是木质本色。如果你在远处看,是看不出它有花纹的。”

“我现在用这廊柱来挂马灯。”翁史美说。

“挂两盏吗?”孟十一轻声地问。

“对,是两盏。”翁史美说,“每盏灯下都有一个屠宰台。”

“你真风趣。”孟十一说,“我猜你是个前卫艺术家。”

“我只是个屠宰场的老板娘。”翁史美爽朗地笑了。笑毕,她喘息片刻,问他:“刚才你为什么不接电话?”

“我在海里游泳,刚刚上岸。”他说。

翁史美说:“天黑了你还下海,不怕鲨鱼吃了你?”

“我可不像陶器那么易碎。”孟十一说。

“陶器才不易碎呢。”翁史美说,“我见博物馆里展览的那些出土陶器,都很完整的样子,那上面的花纹清晰得就像昨天描画上去的。”

电话里没有孟十一的声音。大约三分钟后,翁史美听到了一阵有节奏的“哗——哗——哗——”的声响,起初她不明白这是什么声音,后来她醒悟过来,孟十一是走到了海边,让她倾听海浪声!那一瞬间,她感动得热泪盈眶,她不能自持地爱上了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孟十一。这之后,他们常通电话聊天。有一次翁史美买了一条绿地白花的裤子,她不知道配什么颜色的上衣才合适,就请教孟十一。孟十一说:“纯白或者纯绿的上衣,否则就太不协调了。”翁史美觉得注重协调感的男人虽然保守,但他们在情感上不会轻易放弃什么,所以就听从了他的建议。而孟十一呢,他有一次打电话问她:“我在煎鱼,现在糊了锅底,该怎么办?”翁史美笑着说:“再买一条鱼来重新煎。”夜深了。翁史美给孟十一打了几次电话,都说手机不在服务区。这么晚了,他去哪里了呢?翁史美为他隐隐担忧着。她披衣起床,到屋外闲走。屠宰间里传来一片笑声,这笑声就像花儿一样,一朵一朵地绽放,使夜晚多了几分明丽色彩。屠夫在工作的时候,往往大声讲着笑话,讲着讲着,笑声就像浮出水面的鱼一样露头了。屠夫在笑,而猪则在撕心裂肺地嚎叫。零作坊离市区大约有三十里路,介于都市和乡村之间,有一种远离尘嚣的清净。翁史美朝庄稼地走去。她听见一些虫子唧唧咕咕地叫,晚风使植物发出轻柔的响声。翁史美不敢走得太远,因为在庄稼地尽头的荒滩上,是一片坟场,每逢清明、阴历七月十五和年关将近的时候,坟场上就人影幢幢,来上坟的人络绎不绝。葬在那里的,都是附近村屯的农民。有一年清明的黄昏,胆子很大的鲁大鹏溜到坟场上,把那些供在坟头的水果悉数捡来,让屠夫们吃个够。鲁大鹏说很多坟是老坟,塌陷了,上面长满了蒿草。看来那是些无子嗣的人的坟,没有后人去祭奠。翁史美小的时候听的鬼怪故事多了,所以很惧怕坟场,在深夜里,当你遥望坟场的时候,任何意外的声响和飘忽不定的影子,都能让人悚然一抖。翁史美走了一会儿,就不敢向前了。她掉转头朝零作坊走去。她甚至不敢看脚下模糊的路了,她只敢抬頭望天。一弯上弦月闪现着,散发着金属的光泽。它确实很像一把镰刀,把天空中那些杂乱无章的东西悉数割掉,所以天空才如此干净。翁史美走回零作坊时,她的手心已经沁出汗了。往屋外倒肮脏血水的王爷碰见她,说:“宰出了一头痘猪,你看咋办?”“让李公言把它全吃了!”翁史美气呼呼地说,“这个月,他已经拉来三头痘猪了,我看他的眼睛可以扔到厕所里喂蛆了!”

第二章 音乐

李公言不但没有吃掉那头痘猪,还破坏了翁史美立下的规矩,几天之后擅自领回一个人。

那是个满口黄牙的男人。他带来了一套行李和一只长条形的上了锁的木箱。李公言涎着脸请求翁史美:“美姐,你心眼好使,行行好吧,拉我这兄弟一把,给他一口饭吃。”翁史美一翻眼睛,她“呸”了一口李公言说:“我这又不是慈善机构,天下吃不上饭的人多了,我可怜得起吗!”说完,她对那个陌生人说:“你哪来的就回哪儿去!”

陌生人瘦得像个骷髅。他塌陷的双颊似乎能塞进去两个鸭蛋。他的眼睛很小,但很灵活。他的目光在几名屠夫身上跳来跳去,跳到谁身上时,谁都鄙夷地看他一眼。屠夫们明白,多加一个人,他们的薪水就可能少一些。何况几个人同住一铺炕已经够挤的了,再加上这个看着有些狡猾的人,他们实在不乐意。于是大家同仇敌忾地用冷漠的眼神望着陌生人。“我在这里干活,只待半年时间。”陌生人张口说话了,他的陕北腔令屠夫们发笑,就像听唱戏似的。“我不要钱,有吃有住就行。”陌生人从容不迫地说。

翁史美没有理睬陌生人,她朝李公言招了一下手,示意他跟她出来一下。到了户外,翁史美劈手就给了李公言一巴掌,她骂:“你是不是活腻了?竟敢随随便便地往零作坊带人!你说,这个陕北佬你是在哪里认识的?他是不是杀了人跑我这里来躲灾?世上哪有给人干活不要工钱的好人?”

李公言捂着嘴说:“美姐,你打吧,我不该坏了零作坊的规矩。不过我保证他不会给你惹事的,他住个半年左右就走了。”

“那他来我这里干什么?”翁史美咄咄逼人地问。

“他是我家远房亲戚。他外出打工时看上了一个姑娘,可他父母不认可,非让他和村上的一个姑娘结婚,他这是抗婚逃出来的!”李公言说,“我保证让他半年之后就滚蛋!”

“半年之后?”翁史美咬牙切齿地说,“没准滚蛋的不是他,是我!谁知道他给我带来什么厄运!”

“美姐,你这么个大富大贵的人,他一个薄命相,要是有厄运,老天长眼睛,也轮不到你头上啊!你放心,他要是给你惹麻烦,我李公言就给你当一辈子奴隶,给你做饭、梳头、洗脚、烧火、捶背、熨衣裳……”

翁史美说:“就你那笨手笨脚的样子还给我当奴隶?你给我梳头还不得把我的头发全撕扯下来?给我洗脚还不得用洗猪肠子的污水?给我捶背还不得把我的骨头弄断了?你呀,少给我收两头痘猪回来,少给我往回带来历不明的人就行了!”翁史美叹了一口气,说:“看在你这几年对零作坊所出的力上面,我就给你个面子,免得你在屠夫面前抬不起头来!我可告诉你,再有第二次,我就把你裆里的鸟玩意儿剁下来喂狗吃了!”

这陌生人就住进了看门人王爷的屋子。屠夫们是不欢迎他的。四名屠夫在一起混熟了,就是李公言偶尔去他们的屋子一趟,他们都觉得碍眼。王爷呢,他在敬老院养成了一副好脾气,谁说什么是什么,所以对屋里加了一个人并不介意。只是那人带来的长条木箱很占地方,王爷建议把它放在屠宰间的墙角里,那人尖着嗓子连声说:“这可不行,这里装着药,我随时都要吃的!”那木箱很沉,李公言和他两个人合抬进屋子,还累得气喘吁吁的。

新来的人叫杨水,屠夫们就拿他的名字开玩笑,说他是女人肚子里养胎儿的东西。他也不恼,说:“羊水有什么不好?没有我‘羊水,你们还不得臭在你娘的肚子里,哪能今天站在这里宰猪!”杨水不忌讳别人拿他开心,不过他不会干活,他试着宰了两次猪,没有一次宰利索了的。屠宰的时候,屠夫们嫌他碍手碍脚,就让他出去,让他帮王爷干其他的。杨水呢,他索性就到外面闲逛,常常弄得一身泥土的回来。别人问他跟谁在野地里滚了泥回来,杨水就说:“是坟地里的那些女鬼呀!”屠夫们就笑,问他女鬼的滋味好不好,杨水龇着一口黄牙说:“那是比城里包房里的小姐好多了,女鬼不收钱的!”

也许是同姓的缘故,与杨水混得比较熟的,是杨生情。杨生情觉得杨水身上处处可爱,魅力无穷。杨水煮的猪下水风味独特,成了屠夫们下酒的佳肴,杨生情尤其喜欢吃。杨生情还觉得杨水的长相和打扮很有艺术特点,说他就像一尊兵马俑,那灰色的面容、细小的眼睛、仿佛淤积了黄泥的牙齿和如刀削一样的尖下巴,绝不是凡人所能拥有的。杨生情常常让杨水站在一堆鲜艳的猪肉旁边,给他拍照。有时让他大张着嘴,有时则让他合上眼睛或者是把头发弄得像野草一样乱蓬蓬的。杨水呢,他也乐意杨生情这么摆布。别的屠夫每隔半个月就会跟着运猪的卡车进趟城,他们有的是给家人送钱,有的则去找女人鬼混。屠夫中,刘铁飞对老婆算是忠诚的,他进城,找的总是自家的女人。王军也有老婆和儿子,可是在他服刑期间,老婆红杏出墻。王军出狱后,虽然没有与她离婚,但夫妻间的关系已是风雨飘摇。王军在对待女人的态度上就十分蛮横,认为她们天生就是贱种,要糟蹋她们,她们才高兴。所以他回城基本上不见自己的老婆,他去歌舞厅或者桑拿浴房去泡小姐。但他对寄养在父母家的儿子很好。他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好。”他常嘲笑刘铁飞,说他一辈子只睡自己的老婆是白活,说要是宰猪老是宰同一种颜色的还提不起兴趣,还要白猪、黑猪、花猪穿插着宰。他有一次和刘铁飞一同进城,甚至帮他约好了一个小姐。可是刘铁飞坚决不从,他说做男人得有责任感,他有家有业的,老婆待他那么真情,他在外面扯淡,实在是伤天害理!虽然刘铁飞在行为上约束自己,但他也喜欢开一些男欢女爱的玩笑。王军说他:“光过嘴瘾有个什么意思!”鲁大鹏这时就会为刘铁飞开脱说:“女人嘛,有一个使唤就行了!”这时大家就会笑起来。鲁大鹏由于捡了大半辈子的垃圾,一贫如洗,一直没娶上媳妇。现在他手头宽绰了,就在城里找了一个卖菜的中年女人。这女人有丈夫,但这男人是个赌徒,整天不着家。鲁大鹏一进城,就先奔菜市场。那女人没什么姿色,但她敦厚、善良。鲁大鹏盼望有朝一日她离了婚,就可以顺理成章娶她。每当他看到卖菜女人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被丈夫暴打的痕迹,他都恨不能用屠刀把他捅了。那男人不能输,一输了就回家拿老婆撒气。有的时候,赌徒闲着没事,也到菜市场游手好闲地看着他老婆卖菜。鲁大鹏要是赶上这个时候,就得装作不认识卖菜女人,绕着她走掉。如果他这样没有得到温柔回到零作坊,他在宰猪时就火气冲天,骂不绝声。王军不止一次对鲁大鹏说:“你干脆把那赌徒‘办了算了。”所谓“办”,就是“宰”,鲁大鹏可不想成为杀人犯。他和那女人偷情,不敢在她家,只能回他原来的小屋。反正他借给的那个拾捡垃圾的人白天不在家。那女人一旦跟鲁大鹏走了,就得让相邻的摊主帮她看摊儿。而她每次都说是去厕所的。鲁大鹏为遮人耳目,一般不到她的菜摊前,而是在她的对面晃悠。女人一旦发现了鲁大鹏,就找借口离开。等她幽会完再回到菜摊前时,帮她看摊儿的人早已不耐烦了:“你每次上厕所都这么长时间,我看你应该上医院看看你的肾去了!”鲁大鹏把这话说给大家听时,屠夫们就说他是那女人的厕所,给他起了个绰号,叫“鲁便所”。鲁大鹏也不恼,由着大家叫。翁史美有一次在旁边听见别人叫鲁大鹏为“鲁便所”,就说:“还嫌这作坊的臭味不够浓,再添一个便所,不是肮脏了自己是什么?你们就不知道起个有点香味儿的外号?”杨生情就顺水推舟,叫鲁大鹏为“鲁香香”。别看鲁大鹏有些愚钝、粗手大脚的,他的心倒是挺细的,他能记住作坊的每个人的生日。到了那一天,他会给人唱上一段他自编的《生日歌》。他嗓音浑厚,唱歌不走板,因而听上去还比较入耳。那歌词总是一个内容“我娘养了我,我得报答娘。挨饿时让娘吃馍我吃草,受冻时让娘穿棉我穿单。娶媳妇时,让娘坐上座我磕头。生儿时,让我儿给娘挠痒痒。要是我妻待娘薄,我砸碎她的贱骨头;若是我儿顶撞娘,我割掉他的狗舌头!”他唱的时候,屠夫们会用筷子敲着碗盘,给他伴奏。他唱得十分投入,一曲终了,往往是满脸通红、热泪盈眶。鲁大鹏手里攒不住钱,一有钱,他就想着去花。他给相好的女人买围巾和衣裳,也给自己置办一些东西,诸如剃须刀、收音机、毛呢裤子、茶壶、金笔、计算器,等等。他说毛呢裤子要等自己结婚时穿,金笔和计算器等着将来当了掌柜时算账和记账用。鲁大鹏总是说把钱换成东西那才叫聪明,他不止一次开导王爷,说是他攒的是一堆纸票子,要把它们换成实物才算拥有财富。王爷就反驳他说:“我用钱能买来粮食,你用毛呢裤子能买来粮食么?”鲁大鹏就会给问住了,他红着脸说:“反正钱这玩意儿花时才知道那是钱。”

翁史美暗中对杨水察言观色。她注意到,屠宰开始的时候,他比谁都叫得欢,让人觉得这世界只有一个杨水存在。而一旦天黑了,杨水就神秘地失踪了。他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等到夜深了,他又像鬼影一样飘回来了。在这附近,除了庄稼就是庄稼,再就是一片坟场,杨水这是去做什么呢?翁史美实在是琢磨不透。她不相信李公言的话,说杨水是抗婚出走。在她看来,杨水早已有了妻室,他在看翁史美时的贪馋目光证明了这一点。在翁史美看来,杨水带来的那个木箱是蹊跷的,他怎么可以吃上一箱子的药?她想李公言一定知道那里面装着什么。为了探个究竟,有一天在屠宰即将开始的时候,翁史美挂完两盏马灯从屠宰间出来后,径直去了门房。王爷正在忙于把一桶一桶的开水往屠宰间提,屋子里只有李公言一个人。

翁史美说:“杨水带了这一箱子的药,能让我看看都是些什么药么?”

李公言毕恭毕敬地给翁史美点了一棵烟,讪笑道:“还不都是些保肝润肺的药?说是老家的一个老中医给他配的药丸,他每天晚上都要吃上一大把。”

翁史美把门房一贯放在窗台的油灯端到那口木箱上,她说:“这箱子整日上着锁,是不是把我们零作坊的人都当贼防着呀?”

“哎哟,美姐,你要是这么说,我现在就把这锁砸烂了,让你看看里面有没有值钱的东西!”李公言说。

“你以为我爱看那些破烂儿?”翁史美说,“你也不用再跟我撒谎,说他是什么抗婚出来的。有抗婚出来的人这么快就对别的女人垂涎三尺的么!”

“唉,美姐,我看出杨水这小子打你的主意。我那天把他骂了,我说美姐是什么人,是屠夫的老板娘!零作坊的白天鹅!我们的圣母!”李公言极尽谄媚地说,“他说一看见你的眼睛就心慌,你知道,我们看见你的眼睛也都心慌!这只能怪你太迷人了!”

“没给你的嘴抹上猪油,你就这么贫嘴!”翁史美笑着说,“你老在外面跑,我看你是越来越花心了,你老婆难道能受得了你的不忠?”

李公言大言不惭地说:“我这是在外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

“让我烧了你的那些彩旗——”翁史美端起油灯,朝李公言走去,说:“我看你还‘飘飘什么!”

李公言躲闪着,说:“别燎着我的头发,我这头型前天才做好的,花了十五块钱呢!”

李公言在零作坊的男人中是穿戴最为讲究的。他说一个男人在外穿得不好,容易被人鄙视。他的头发又黑又密,很茂盛,他不知道把这头发怎么梳才显得有风度,于是这个月梳分头,下个月又梳背头。他一进城看见了新开的发廊,眼神就会为之一亮。翁史美用他,看中的就是他的左右逢源、讨巧和机灵。她明明知道他在收猪时会另有赚头,可她从不过问。翁史美明白,卡车每日都在城里、乡下和零作坊之间穿梭,安全至关重要。没有了安全,她的零作坊一旦原形毕露,这里就什么也不是了。所以她把这辆卡车看作是一条轻巧的鳗鱼,它体态俊美地在人流车辆中游弋,总是能够到达水草丰美的水域。李公言正是这条鳗鱼的代表。

她只能迁就他。

“我看杨水这家伙不是你的亲戚。”翁史美说,“你带他来,别给我惹麻烦就行!”

“我都跟美姐保证过了,我哪能坏了美姐的事业!”

“我一个屠宰作坊的老板娘,能有什么事业,不过混碗饭吃罢了,你不用这么抬举我!”

“嗨,照你这么干下去,再过个三五年,这作坊就会发展壮大起来!”李公言说。

“再壮大,还不得把我给壮大到监狱去?就你们这几号人,我管得了谁?还不是谁想怎样就怎样!”翁史美故作委屈地说。

“哎哟,美姐,你这可是太冤枉了兄弟们!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作坊的人除了鲁大鹏,谁都记不住自己的生日,可谁忘了你的生日?你过生日的时候,有给你采太阳花的,有帮你洗衣裳的,有帮你做饭的,还有给你唱歌的。要是不怕被你骂,还有人愿意帮你洗脚呢!”李公言不愧是跑长途的司机,嘴上的功夫十分了得,把翁史美说得心花怒放,竟然忘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了。她把油灯摆回到窗台上,叹了一口气说:“唉,听说前一段清理私屠滥宰生猪的场所,你可得给我留意着点,别让人抓了尾巴。”

“那些小作坊被清查是活该!你知道他们在哪儿宰猪么?就在居民区里!猪夜晚嚎得人睡不着觉,他们这不是等着人来抓么?”李公言眉飞色舞地说,“咱们这里是什么?是农户,种庄稼的!只有坟场的鬼才知道我们夜夜宰猪。再说了,市场管理所的人收了咱的钱,就得保护咱们,对咱们高抬贵手!”李公言慷慨激昂地劝慰翁史美,翁史美这才略觉心安地离去。

她回到屋子,躺在被窝里,拨了孟十一的电话。

孟十一接电话向来缓慢,但他这次立刻就接了,没有留给翁史美心理缓冲的时间。她说:“前些天给你拨了好几次电话,都说你不在服务区。”

“是吗?”孟十一有些狡黠地笑了,“我到一个山区去了,那里手机没有信号。”

“没信号你干吗开着手机?”翁史美狐疑地问。

“为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孟十一轻描淡写地说。

停顿了一刻,孟十一又问:“你好吗?”他的声音很轻柔,那种久违了的亲切感使翁史美在黑暗中不由得战栗了一下。

“我这一段不太好。”翁史美说。

“为什么?”孟十一问。

“我们作坊来了一个陕北佬,他带来了一个长条形的木箱,整日上着锁,我担心会给我带来厄运。”

“他是慕名而来追求你的?”孟十一问。

“我一个屠宰场的老板娘,谁知道我?”翁史美说。

“你又在开玩笑了。”孟十一说。他坚定不移地认为,翁史美不是搞音乐的就是作画的。翁史美多次对他说,如果他不相信她的真实身份,可以打电话问加油站的吴方,他会跟他讲实情的。可孟十一却说:“你为了隐瞒真实身份,会让吴方帮你撒谎的。”

在他们交谈的过程中,猪毙命时的嚎叫和着屠夫们快意的笑声频频传来,孟十一说:“你那里好像很热闹?”

“夜晚是零作坊宰猪的时候。”翁史美说。

孟十一显然不相信翁史美的话。他问:“现代音乐是不是经常掺杂着野兽的嚎叫和嘈杂的人语声?”

翁史美说:“我对音乐一无所知。”

孟十一有些泄气,他显然对翁史美产生了不信任感。他说:“有人敲门,我挂了,以后再找机会给你打。”翁史美被迫关掉了电话。可是她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孟十一的情绪变化使她怅然若失。他不相信她的话,所以才找借口結束通话。翁史美心中郁闷,真想走进屠宰间亲自宰一头猪来发泄一下。孟十一在她眼中越来越像夏日晴空中的云朵,莹白动人,但行踪飘忽。因为她总是满怀了一份爱意和期待,所以她承受不了他话语里的任何不和谐音。她渴望着跟他倾诉,而孟十一却沉浸在他对翁史美的艺术世界的想象中。翁史美有的时候想,这是不是一场游戏呢?如果是游戏,如果有一方首先退出游戏,它不就终止了么?她知道自己没有率先结束这游戏的勇气,因为孟十一的声音她已熟稔于心,这声音有色彩和气味,它远远比彩虹和花香气对她更有诱惑力。在她的生命中,她唯一感到不可或缺的,就是孟十一的声音。她在零作坊走动的时候,感觉脚上踩着的就是孟十一的脚印,她有几分心疼、几分温暖,还有几分遥望时的惆怅。

第三章 廊柱

屠宰台的木杆上沾满了污血和猪毛。苍蝇团团飞舞着,似乎在举行一次盛筵。阳光从南窗和东窗钻进屋子,使这里弥漫着光明。翁史美走到廊柱跟前,仔细看那上面的花纹。廊柱的花纹随着高度的增加而变幻多端,它的最底部是人与牛的图形,而靠近屠宰台的部分则是花朵和小鸟的图案。挂马灯的地方呢,有很多鱼和水草的影子。而到了顶部,是一片云彩和小船的图案。那船有大有小,一律是芭蕉叶形态的。船上的人影身姿婀娜,似乎都是一些女人。翁史美盯着那船上的女人看,想悟出孟十一对女人有哪些审美取向。可惜那线条太简洁了,她只能看个大概,觉得那女人个个细腰长发,很有些妖女的味道。

翁史美身高臂长,五官比一般女人生得大,比如眼睛要长一些,鼻子要高一些,嘴巴要宽一些,这每一部分的扩展都与她的长脸相得益彰,因而使她比一般女人显得有气势。因了这与众不同的气势,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不寻常的美。她长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当她高兴时,那目光就暖融融如春日的阳光,而且眸子清澈逼人;而她生气时,那目光就如冷雨一般阴晦。零作坊的男人,谁都可以跟她开玩笑,但没有一个敢跟她动真格的。翁史美在长相上有高高在上的意味,她的性格亦是如此。她表面随和,可内心却很孤傲。她可以和屠夫们在一起猜拳行令、大呼小叫;也可以独自躲进小屋一往情深地抚摩那些破碎的陶片。当她置身于臭气熏天、苍蝇横飞的屠宰间的时候,她却幻想着另一种生活。她设想自己穿着蛋青色的亚麻布长裙站在田野上,上面是蓝天白云,下面是疯狂的野草和争奇斗艳的花朵。

翁史美今年三十二岁,出生在农村。她是在县城读的高中。她人很聪明,但就是学习不行,一看到书本就头疼,所以高考名落孙山。她所在的地龙乡是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建有度假村,当乡长的哥哥就把她安排到度假村工作。翁史美自幼父母早亡,是哥哥把她带大的,兄妹感情很深。度假村只有到了春夏季节生意才红火,来此度假的都是来自远方的城里人。他们穿着休闲衫、戴着太阳镜、背着旅行包的姿态令翁史美格外仇恨。她想,是我们这些农村人种了粮食,才养活了你们这些游手好闲的城里人。人一出生就是不平等的,你生在农村,那命运十有八九就是农民了;你出生在城市,百分之七八十就是城里人了。来度假的,有机关干部、大学生、商人、教师、画家、作家、白领丽人,但没有一个是农民。他们对着乡村的田园风光和新鲜空气赞叹不已的时候,翁史美都在心中恨恨地想,真虚伪,让你们一辈子生活在地龙乡,让你们在蚊虫飞舞的田间劳作上一天,你就会恨透了那一望无际的庄稼。让你走在遗弃着牲畜粪便的坑坑洼洼的泥土路上,你就会怀念城里有环卫工人清扫的宽阔平展的柏油马路了。翁史美在度假区作住宿登记,她不像其他服务员那样笑容可掬地对待来客,她冷漠、矜持,又不失却礼貌,引起了一些游客的注意。有一位画家,说她长得有特点,身上有一股非同寻常的气质,要让她当模特,他想画几幅油画,被翁史美拒绝了。她觉得进了画中的女人就不贞洁了。有一些商人,他们来的时候都带着一位浓妆艳抹的小姐,开房间的时候,他们要同居一室,翁史美就让他们出示结婚证,他们会说遗落在家里了或者是中途被小偷给偷走了。翁史美毫不客气,就不让他们住在一起。这样客人就会说些风凉话,什么“你们度假区是让人游玩的地方呢,还是派出所?”“都什么年代了,还要结婚证?你们难道不想挣钱了么?”翁史美不卑不亢地给他们分别开两间房,心想你们夜里住在一起我不会管,但你们没有证件而要明目张胆地住在一起绝不可能。为此,有的客人十分不满,能住一周的,待个一天两天就走了。地龙乡虽然有几家乡办企业,但经营都不景气,完全靠旅游这一块来弥补乡财政的缺失。翁史美的哥哥不止一次对妹妹的古板大发雷霆,说:“都什么世道了,你还那么死心眼?我看你这高中算是白念了!以后就是武松要和潘金莲、慈禧要和李莲英睡在一起你也不要管!”哥哥最后给她调换了工种,在度假区管理灶房的事情。反正公鸡母鸡公鸭母鸭一并抓来她管不着,而灶上的厨子知道她是乡长的妹妹,也对她礼让三分。她在灶房与开铁器铺的王四会定了亲。王四会比她大五岁,人很憨厚。他一边务农,一边开铁器铺。那时灶房烧坏了两只铁壶,翁史美就到铁器铺打铁壶。那是夏天,王四会光着膀子在打铁皮,他那黝黑而有光泽的肤色看上去是那么赏心悦目。翁史美比一般女人个子要高,她绝不能找个比自己矮的男人做丈夫,而王四会刚好比她高出一头。翁史美动心了。她经常找借口去铁器铺,今天打个壶,明天打个盆,王四会对她也有了好感,两个人很快就结了婚,转年就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兒子降生后,翁史美已经厌倦了她的生活,她冬季在家带孩子、做饭,夏季在度假区看着那几个满面油红的厨子。每当她听到王四会“哐啷——哐啷——”的砸铁声,就觉得她一生的幸福都在这声音中粉碎了。王四会有了儿子十分知足,所以翁史美气不顺时无端与他发脾气,他都一笑置之。翁史美发脾气为的又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王四会忘了洗脚,她会借题发挥,骂他是厕所里的蛆、猪圈里的猪;王四会吃饭的咀嚼声一旦响亮的时候,她就说他是饿死鬼托生的、下贱;王四会看电视时因为小品演员的幽默表演而发出阵阵笑声时,翁史美就说他的样子像个白痴。翁史美与公公婆婆住在一起,他们抱上孙子自然对翁史美恭敬有加,但她不停地抢白自己的儿子,令他们十分恼火。婆婆就曾经对邻居老太婆说:“一个乡长的妹妹,就不知天高地厚了;要是个县长、市长的妹妹,还不得骑在我家四会脖颈子上拉屎呀!”这话传到翁史美的耳朵里,她怒气冲天,和婆婆大吵了一通。王四会夹在母亲和妻子之间,说谁也不是。老人就王四会这么个儿子,她虽然有两个闺女,但她说儿子养老人才是天经地义的。她不止一次对人说:“她要离婚就离,孙子她休想给我带走!”翁史美一想自己就是这个命,况且有了孩子了,再折腾还能怎样呢?于是就低眉顺眼过日子了。只是她在家里话极少,常常一个人无所事事地看电视,脸上很少有笑影,也不爱打扮自己。翁史美的哥哥不止一次地劝妹妹:“你认了你这个农村命吧。有了孩子,跟人死心塌地过日子得了,这人又不是别人给你找的,是你自己找的,好坏你都得受着!”翁史美的哥哥当上乡长后,常去县城开会。他说与他一个级别的干部都想再上一个台阶,当个副县长什么的,就得拉关系和送礼。他跟大多数人一样挖空心思地拉关系、想方设法地筹钱送礼。他嫌度假村经营得不理想,冬季总是闲置着,打算搞点冰场和滑雪场,让淡季也能旺起来,这样他向上送礼时手头也会宽绰些。翁史美冬季时就像笼中的鸟一样,在家闲得无聊,她就带头为度假村搞冰雪旅游的项目,两年之后,地龙乡的冬季也有游人了。也正是吸引来游客的那年冬季,她的情感生活发生了一次地震,使她最终走向城市,走向零作坊。

通常情况下,能够被自己所打动的男人,必定是你没有接触过的那类男人。纪行舟是那年冬季来到地龙乡的。他看上去四十岁左右,个子很高,不胖不瘦,有一张偏于冷峻的脸,目光犀利,鼻梁高耸,嘴角微微上翘,显得有些不屑一顾。他与王四会的圆脸、塌鼻和不修边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且他不像这个年龄的其他男人一样身边带着一个女人,他是独自来的。翁史美是在服务台前遇见他的。那天来的游客很多,作住宿登记的小姐忙得不亦乐乎。翁史美从户外走进大厅服务台的时候,正轮到纪行舟登记身份证。翁史美听见他要求服务员小姐:“我想要一间能看见河流的房间。”翁史美觉得这人很奇怪,冬季的河流已经封冻,上面覆盖着白雪,与大地没有本质区别,站在窗前根本看不到河流在夏日阳光下熠熠闪光的灿烂水色。

“你要看河?”服务员小姐笑了,“它早就被冻僵了!”

一些游客发出笑声。翁史美走过去,对作登记的小姐说:“给他一间能看得见河流的房间。”那人便抬头看了看翁史美。

翁史美那天穿一条黑裤子,古蓝色的软缎对襟棉袄,她披散的长发垂向光滑的缎面,就像一片垂柳漫向柔软的湖面,十分耐看。而且,翁史美天生一副好肤色,是那种白里透粉的。古蓝色的衣服和白皙的皮肤实在是绝配。翁史美看上去就像经冬不凋的一簇冬青,看上去生机盎然,气质非凡。纪行舟事后说他就是那一瞬间被她打动的。

纪行舟住在度假村,他不像别人去滑雪和滑冰,也不喜欢度假村在燃着篝火的林间空地所举行的舞会。那些穿着臃肿的羽绒服拥抱在一起跳舞的情侣,看上去像是一对对笨头笨脑的企鹅。纪行舟喜欢独行,他散步的时候爱叼着一个烟斗。他喜欢去的地方,是那条已经冰封的河流,那上面积雪很厚,很干净。原来那里是没有脚印的,但纪行舟在一天多次的跋涉中,已经在它上面踏出一条雪路来。翁史美对他的独来独往十分好奇。从他的登记中,她知道他是律师,她不知道他是陷于家庭的麻烦中难以自拔,还是事业受了挫折,或者是得了绝症?他的状态使人怀疑他是一個要实施自杀行为的人。翁史美不想让游客在自己的领地上发生意外,那样也许会使度假村染上官司,所以她有一天傍晚就敲开了纪行舟的房门。他刚刚洗了头,脸上还挂着水珠,看上去有几分疲倦。他并没有对翁史美的到来表示吃惊,而是微笑着把她让进窗前的沙发上,为她泡了一杯茶,然后进卫生间擦干了头发和脸上的水珠,带着一股清香气坐在她的对面。他说:“你们这里的杀猪菜很好吃,我来这里的时候还犯着胃病,一到这里,吃了杀猪菜后,胃竟然好了。”

翁史美很矜持地笑了笑,说:“猪是农户自家养的,血肠是新灌的,酸菜也是自己腌的,所以吃上去才有味道。”

纪行舟将烟斗装满烟丝,当他欲划燃火柴的时候,他笑着问翁史美:“不介意吧?”

“随便。”翁史美的话音刚落,火柴就“嚓”地响了,橘黄的火苗就像蜜蜂飞到花朵上一样,将烟丝点燃了。纪行舟吸了几口,问翁史美:“这河流到了夏季鱼多么?”

翁史美说:“还可以吧,这河里的鱼没污染,吃起来味道鲜美。我听人说你们在城市吃的鲤鱼,是用饲料喂养的。一尾鱼苗不出一个月就变成条大鱼了。”

纪行舟笑了。

翁史美说:“我见你不大参加度假村组织的集体活动,我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是不是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

“你不必多虑。”纪行舟笑了,“我是个喜欢独来独往的人,上小学是这样,中学也是这样,大学还是这样。参加工作以后呢,由于职业的关系,什么人都接触,还稍稍合群了一些。不过只要是到了陌生的环境,我还是喜欢独来独往。”

翁史美故作糊涂地问:“您是做什么工作的?”

“律师。”他说。

“帮人打官司的?”翁史美说,“这职业如今很吃香。”

纪行舟不置可否地一笑。他问她:“你孩子几岁了?”

翁史美没料到他会问这个,她窘了一下,说:“五岁,男孩。”

“我的孩子比你的大两岁。”纪行舟说,“不过是个女孩。”

“怎么不把老婆孩子一起带出来玩?”翁史美觉得顺水推舟提出这个问题后,就可以离开了。因为她觉得他强调他们彼此有孩子,是在委婉地提醒她不要打他的主意,翁史美有一种受到了侮辱的感觉。

“我出门从不带她们,她们也不喜欢跟我出来。”纪行舟说。

“既然您对我们的服务没什么意见,我就告辞了。”翁史美起身向门口走去,她很有些委屈地说:“打扰您了。”一出了纪行舟的房间,翁史美的眼泪就流下来了。她想城里这些有点身份的男人真是可恶,把乡下女人的热情当作了妓女的笑,实在是太自命不凡了。翁史美走到暮气沉沉的户外的时候,望着远方灰色的混沌的烟云,对纪行舟产生了某种憎恨。她想他不过是个外表潇洒而内心却空虚的人。一个不空虚的人大冬天的跑到地龙乡干什么?她想起了自己的丈夫,觉得他除了相貌平平、没有知识之外,他是憨厚、可靠、善良的。他的生命因为填充了太多实际的生活内容而显得平凡而充盈,他那小富即安的自足包含着对世俗生活的宽容态度。她觉得从男人的本质来讲,自己的丈夫才是值得爱的。可是她却爱不起来他。她一遍遍地说服自己,对他也激不起那种她所渴望的激情。翁史美哭泣着,不知不觉走到了河畔。有一行模糊的脚印像一串浅浅的泪痕挂在冰面上,那是纪行舟踩出的路。她走上去,设想自己是冰封河流深处的一条小鱼。她想冬天的鱼是可怜的,因为河流的上层一米左右结冰了,这冰层像厚实的棉被一样,使鱼儿望不见天上的星星。翁史美觉得自己就是这样一条可怜的鱼,她在水域中拼命游荡,岂知其上方被铠甲一样坚实的冰层包裹着,她永远不会浮出水面看一眼岸上的风景。“认命吧。”她这样对自己说。

纪行舟很快离开了地龙乡。当这个男人在翁史美心中所溅起的情感涟漪逐渐要平息下来的时候,他又来了。他还是一个人来的,也还是要了能看见河流的房间。不过,他没有像上次那样每天到冰封的河流上散步,他始终待在房间里。只有到了吃饭时间,他才下楼。翁史美有一次在餐厅门口撞见了他。她故作镇静地说:“看来我们这里风景不错,你又来了。”纪行舟点了点头,很沉稳地说:“我是为你来的。”翁史美在那一时刻浑身冰凉,这种寒冷完全是由于他出人意料的回答所造成的。

当晚翁史美去了纪行舟的房间。他们没有再互相解释或者约束什么,他们满含热泪的眼睛都在证明他们彼此热切地渴望着对方。翁史美从来没有领略过男人如此温柔的爱抚,它醉人心田,令她战栗和喜悦。翁史美躺在纪行舟温暖的怀抱中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就是一条顶破了头顶厚厚冰层的鱼,她望见了广大的天空和迤逦的群星。她的泪水和着他们温热的喘息声在寒冷的夜晚像冰层下的潜流一样汩汩流淌。他们彼此没有说什么誓言,只是像两个搞完恶作剧的孩子一样,会心会意地对望着笑了。翁史美得知,纪行舟第一次来地龙乡的时候,是因为他为之辩护的一个死刑犯最终被押赴刑场,他心生郁闷,所以才出来散心。纪行舟认为那个人不该死。那是一个吸毒者,他在毒瘾发作时让姐姐帮他出去买毒品,姐姐不从,他就在暴怒中抡起一把椅子砸向姐姐的脑袋,他姐姐脑浆迸裂,当场死亡。他先是挣扎着下楼打了一辆出租车到惯常买毒品的秘密窝点买包毒品吸食上,然后才去公安局投案自首。纪行舟认为,死刑犯的姐姐首先有纵容犯罪的动机,因为在此之前,她曾多次为弟弟买过毒品。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姐弟,父亲是一家大型私营企业的老总,很有钱。姐弟俩常因为父亲为其所买的东西的价值高低而争吵。姐姐引诱弟弟吸食毒品,想让其丧失与其争夺财产的权利。做父亲的大约看出了这一点,就对女儿说,如果你弟弟因为吸毒死了,遗产你一分钱也休想得到!这样她又想方设法劝弟弟戒毒。而人一旦吸上毒,就像已踏上了不归路,有去无回了。姐姐根本控制不了弟弟拒绝毒品。纪行舟还说,一个人在毒瘾发作的时候,精神是处于迷狂状态的,有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可是在医学上,吸毒者不能与精神病患者等同,要负法律责任的。纪行舟认为这个吸毒者有姐姐诱使他吸毒堕落、毒瘾发作时行凶、行凶后满足了吸食毒品的欲望后能投案自首的三个前提,最多只应判个无期。可他们的上诉却被终审驳回了,作为辩护律师的他觉得脸上无光,他就出来旅游,没想到在地龙乡相遇了翁史美。他说他是为她的生机而感动的。翁史美那天离开他的房间,他一直站在窗口望她。

他看见她踉跄着走向河边,猜测到了她情感上所承受的痛苦。当时他就想,要马上离开地龙乡,如果他回到城里后忘不掉这个女人,他就回来找她;如果他一回去就被世俗生活冲淡了对这个女人的热情,就让一切随风而逝。翁史美问他,为什么喜欢要能看得见河流的房间?纪行舟说,虽然冰雪覆盖了河流,但在冰层下面仍然有水流涌动,有鱼在游弋,这样有丰富内涵的风景令他兴奋。

翁史美公然在度假村和纪行舟同居的事情很快传了出去。翁乡长对妹妹给他带来的耻辱是不能容忍的,他那时在仕途上正踌躇满志,已经成为后备干部的候选人。他的个人威信在地龙乡与日俱增。他对妹妹说:“你要是想搞破鞋,就到其他地方去,别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和别的男人鬼混!你当我的脸是什么?你以为它是痰盂呀,谁都可以吐一口?你给我滚远点!”与此同时,翁乡长指使了几个农民壮汉,把纪行舟赶出了度假村。并且警告他说,如果他再来找翁史美,就把他的脑袋卸下当皮球来踢着玩。纪行舟离开了翁史美。王四会不能容忍妻子明目张胆地在众目睽睽之下给他戴顶绿帽子,他使出砸铁的力气,把翁史美暴打了一顿后,就断然和她离了婚。儿子王社判给了王四会。翁史美只能灰溜溜地离开故乡,辗转着坐了两天一夜的火车,到了纪行舟所在的有两百万人口的城市,希望能和他永远生活在一起。

翁史美的到来并没有出乎纪行舟的意料。他为她在城北租了套一室一厅的单元房,让她安顿下来。翁史美带来了自己一万多元的积蓄和全部衣裳。纪行舟开始时每周都要来翁史美这里三四次,通常是傍晚时来,翁史美已做好了晚饭,他们吃过饭后就上床做爱,然后他在晚上八时左右再准时赶回家中。他从来不在翁史美这里过夜。两三个月之后,他来翁史美这里的次数变成了每周一次。而半年之后,他则很少露面了。翁史美给他打电话,他总是推托有棘手的案子缠身,没有时间。这使翁史美想起了纪行舟到她这里来,只要手机上显示的是他妻子打来的电话,他总要把手指放在唇邊“嘘——”上一声,示意翁史美不要出声,然后他温柔地对妻子说,他正在某件案子的当事人家里作调查,晚饭就不陪她吃了。末了他总要低低地说一句“和孩子不要对付,做一点好吃的,不要乱给人开门”。每当他放下电话时,翁史美的内心都有一种被撕裂的痛苦。他不可能为了她而牺牲自己的家庭,他不真正爱她,只不过在寻求刺激而已!后来,纪行舟几乎不到她这里来了,房东也来催缴房租,纪行舟只付了半年房租,看来他对自己热情所能保持的时间长度掌握得毫厘不差。日常开销和房租,使翁史美陷入了经济上的窘况,她迫不得已到一家餐馆打工。这样吃的问题解决了,每个月还有五百元左右的收入。她的自尊心使她再也不想主动给纪行舟打电话,她想除非他觉得翁史美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女人而再来找她。然而纪行舟没有再出现过。有一天,翁史美在餐馆打扫客人留在桌子上的残羹剩饭时,发现了遗弃在上面的一份报纸,是本市十大杰出人物的事迹介绍,其中一人就是纪行舟。他微翘嘴角的照片使她看上去不寒而栗,翁史美觉得他仿佛正在嘲笑自己的天真和痴情。她把客人剩下的半盘麻婆豆腐泼在这份报纸上,然后将报纸四角对折,扔在垃圾桶里。她在那一瞬间想起了王四会拿到离婚证书时对她所骂的那句粗鲁的话:“乡下人的鸡巴直,不会曲里拐弯地说话;城里人的鸡巴会唱歌,可他们跟谁都能唱歌,你早晚还不得让人给甩了!”翁史美觉得头脑简单的王四会所说的这番话是真理。她没有脸面再回故乡,只能寄人篱下地做个苟且偷生的城里人。她对城里人的憎恨也就越来越强烈。

翁史美在餐馆做了一年工,然后就辞了,帮一个在餐馆结识的朋友搞一种按摩器的传销,两年下来,发了笔财,有了七万元的积蓄。而这时候政府打击非法传销,她就偃旗息鼓了。尝到了做非法生意的甜头,翁史美就不愿意去餐馆之类的地方出苦力了。她先是游手好闲地晃荡了半年,然后看上了生猪非法屠宰这块市场,买下了零作坊和一辆卡车,轻而易举就开始了新生活。李公言被她招来,也是她在餐馆认识的。他是二十一路电车的司机,两班倒,他一下了白班,晚上就来餐馆喝上一壶酒。他看上了翁史美的姿色,不止一次约她去剧院看电影。翁史美觉得无聊,就拒绝他。但有一次,她由于太寂寞而跟他去了一次。电影一开映,剧场灯光一旦暗淡下来,李公言就趁着酒意对她动手动脚,翁史美起身离座,离开了剧场。这之后,李公言就很少来餐馆了。翁史美买下零作坊后,由于不认识其他司机,又一想李公言除了好色之外,是个油嘴滑舌、左右逢源的人,这正是她所需要的。她把他约来一说,李公言果然同意了。因为翁史美给他的工资比他在单位要高出一倍。李公言很精明,他不到退休年龄,但花钱托人弄了一份假的工伤证明,提前病退,在单位每月还能固定领到七百元的收入。在零作坊运转起来后,他拉拢关系的能力也助了翁史美一臂之力。比如贿赂市场管理人员和知道内情的加油站的吴方,都是由李公言出面。这样,几年下来,翁史美已有了可观的积蓄,零作坊也安然无恙。她想哥哥以前对她说的话的确很对,钱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是最有用的,它能让执法者见到犯法的人而退避三舍,能让一个平庸无才的人成为权力的拥有者。他哥哥曾经牢骚满腹地对她说过,市委书记的儿子高中一毕业就到美国自费留学去了,还有一个副市长的女儿在英国留学,他们哪里挣得来这么多钱?翁乡长当时赌咒发誓地对妹妹说:“我要是当了副县长,就把我儿子和你家王社也送出国去。咱去不了美国英国法国这些牛逼的国,去个坦桑尼亚和菲律宾也行!”翁史美看过很多香港电视连续剧,她就说:“咱们要像香港就好了,你一旦超出正常收入支出了,廉政公署就来调查你了。”翁乡长一撇嘴说:“咱就是有了廉政公署也是白扯,照样有人能用钱把它拿下!”翁史美当时还用一些贪官污吏受到惩处的例子来与哥哥进行辩论,现在她觉得自己很幼稚。她离开地龙乡后,没有勇气再回去。她也常常思念王社,儿子应该十岁了,他一定长得很高了。她从已经当了副县长的哥哥那里得知,王四会讨了新老婆,新媳妇给王四会又添了一个儿子,看来王四会得加倍凿铁了。翁史美怕王四会的女人对自己的儿子不好,所以想等儿子初中毕业了,就把所有积蓄用在他身上,送他出国留学去。每年到了腊月二十一儿子生日的那一天,她都要失魂落魄地枯坐窗前,望着远方一派萧瑟的风景。

翁史美打量廊柱上那些奇妙的花纹时,陷入了对往事的怀想之中。她先前对纪行舟还有仇恨,记得刚到零作坊时,她站在屠宰台旁看屠夫们宰猪,当鲜血和猪的嚎叫声一并呈现在眼前和耳畔时,她想放在屠宰台上的应该是纪行舟。如果她是屠夫,就先割掉他惯于说谎话的舌头,然后再剜掉他温柔陷阱似的眼睛。最后,她要割掉的是被王四会称作“会唱歌”的那个屌玩意儿。然而几年之后,她对纪行舟已没有了这种仇恨。她觉得他就是自己生命烈火中的一截败草,早已被烧成灰烬了。现在,她的世界只有一个孟十一,只要他镇静而温存的声音传来,她就觉得生活里一片阳光灿烂。她不知道迷恋一种声音的她,是不是在逃避以往现实的婚姻和爱情对她的打击?翁史美不愿意过多地纠缠这个问题。她只是感觉到,那些幽雅的破碎的陶片,这两根她永远也看不厌的廊柱,唤醒了她生命中沉睡着的对纯真情感的憧憬和热望。

王爷进屠宰间来送几把他刚磨好的屠刀,见翁史美又在对着廊柱发呆,就说:“你要是不喜欢那上面刻的花纹,我就用刨子把它推平了。”

“千万不要。”翁史美有些脸红地说,“我太喜欢它们了。”

王爷又说:“那匹黑马不爱吃草,我看它像是病了,我下午牵它到前进村看看兽医行不行?”

“去吧。”翁史美说,“它有个铁掌碎了,刚好再给它挂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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