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2026版)》(大环发〔2026〕17号)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原2023年版基准制度同时废止。此次修订坚持制度完善与清单扩容并举,突出精准化、规范化、人性化三大导向,既通过“一把尺”规范执法行为、压缩裁量空间,又聚焦企业关切,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为企业划定“容错边界”,实现刚性约束与柔性执法的有机统一,以法治温度助推生态环境监管与营商环境优化同频共振。
亮点一:免罚清单大幅扩容 包容监管力度升级
免罚清单从19项大幅增加至45项,新增内容涵盖建设项目环评、污染防治设施运维、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等常见轻微违法行为。例如,对首次发现且及时整改的“未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轻微故障未造成危害后果”等情形,可依法不予处罚。此举扩大了包容审慎监管的覆盖范围,鼓励企业主动纠错,实现“执法+服务”的有机融合。
亮点二:计算基准更加清晰 企业减负更具实感
本次修订将原“裁量额百分比”计算方式,调整为以法定最高罚款金额为统一基准,彻底告别“裁量区间内浮动”的模糊性。以法定最高罚款100万元的违法行为为例:原规定“从轻处罚为裁量额的20%”(裁量区间为50-100万元,实际从轻金额为10-20万元),企业难以预判具体处罚额度;现明确为“法定最高罚款的20%”,即固定从轻至20万元。这一调整通过固定比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实现执法标准“一把尺”,既确保行政处罚的规范统一,又让企业对处罚结果“心中有数”,切实增强减负的透明度和获得感。
亮点三:裁量基准扩围升级 制度适配性持续增强
针对近年来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新增碳排放配额清缴、海水养殖中违法行为处罚的裁量基准,细化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让制度始终“跟得上”政策变化,不仅为执法人员提供了可直接对照的操作手册,解决了“新领域无标准可依”的难题,更通过“清单式”细化标准,让企业对合规要求“一目了然”,实现生态监管与营商环境优化的双向提升。
亮点四:企业规模纳入“从轻清单” 差异执法更显温度
2026版制度将“企业规模”纳入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明确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依法从轻处罚。此举旨在统筹兼顾法律严肃性与经济发展需求,通过差异化执法避免“一刀切”,确保行政处罚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更加体现精准施策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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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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