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三辆泥浆车悄悄驶出工地车身压得低低的,轮胎都快扁了摇摇晃晃上了路司机们心想:这个点应该没人查吧?他们错了“我们经过支队情指中心的先期研判发现有三辆泥浆车在凌空路远航路装载泥浆有严重超载的嫌疑通知我们要在路上拦截。”浦东公安分局交管支队高速大队民警金旭回忆拦截点早就设好了三辆车被前后夹击,乖乖开上地磅数字跳出来的那一刻现场民警都惊了:117吨、111吨、104吨而它们的核载是多少?49吨。超载率:134%、121%、113%妥妥的“百吨王”按照老规矩司机记分、罚款,车辆暂扣案子移交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这事儿就算完了但这次,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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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被抓了 警方没止步于司机顺着车辆,他们找到了公司;顺着公司,找到了法人代表——赵某。赵某没开车,没装货,甚至可能都没去过那个工地。但3月13日之后,他进去了,刑事拘留,理由是“危险作业罪”。这是上海首次对“百吨王”背后的企业法人代表动用刑事手段。“赵某作为公司法人,对公司及其车辆和驾驶员有监督管理义务。”浦东公安分局交管支队事故审理大队民警张堃说。重点来了:这家公司不是第一次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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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交通部门了解到,他公司的司机去年多次因为超载受到行政处罚。该公司在2025年底被相关单位责令整改。”责令整改——这四个字,成了赵某命运的转折点。因为整改通知发了,赵某没当回事。“目前在公司名下车辆出现多次超载违法行为后,他没有采取相应的奖惩管理措施,而是放任这些车辆继续在日常作业中进行超载违法行为。”放任,就是态度。“挂靠”不是护身符赵某可能想过辩解:那些车不是我们的,是挂靠的。“该公司的车辆都属于挂靠车辆。”张堃证实了这一点。挂靠车、流动司机、连台账都没登记——听起来,赵某好像很无辜?但法律不吃这套。公司名下的车,公司就得管;管不好,就是失职;失职被责令整改还不管,那就是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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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在责令整改之后,未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管控公司名下的车辆驾驶员,让驾驶员长期处于超载状态进行道路运输作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涉嫌危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2021年就写进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门用来对付那些“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但过去四年,这个条款在货运超载领域,基本处于“沉睡”状态。这一次,浦东警方的行动精准捕捉到了“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执行”这一关键情节,将原本沉睡的法律条款”唤醒“。这也宣告了法律态度的根本转变——让刑法从“事后惩戒凶手”前移至“事前排除炸弹”。“百吨王”到底多可怕?有人可能会问:超载而已,至于吗?金旭给了三个字:至于。“大货车在超载方面,不仅是一辆车,只要是车辆超载,制动性肯定会变差,容易造成事故。尤其是在转弯时容易翻车,对道路也有影响,容易对地面道路进行压塌。”这不是危言耸听。“百吨王”被称为“公路第一杀手”,不是没道理的。一辆100多吨的货车冲下坡,刹车根本刹不住;转弯时重心偏移,翻车分分钟;压塌桥梁的事故,也不是没发生过。每一次侥幸,都是在赌别人的命。这次不一样:超载不只是司机的事以前治超载,套路大家都熟:司机扣分、罚款,公司约谈、整改。然后呢?接着超。为什么?因为账太好算了。超重赚的钱,比罚款多得多。罚几千块,当成本就完了。整改?嘴上答应就行。但这次,账不一样了。浦东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危险作业罪”相关规定,已对涉事企业负责人依法刑事拘留。别再以为超载只是司机的事。警方提示写得很明白:“广大货运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摒弃侥幸心理,依法合规开展运输经营;驾驶员更要坚守安全底线,拒绝超载违法行为。”浦东警方表示,接下来会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源头管控、路面严查,从严追责多管齐下。
记者 | 陈颖婷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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