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026年春季学期起,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正式实施春秋假制度。
实施对象
春秋假实施对象为一年级至八年级学生,九年级原则上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以保障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复习备考的连贯性。鼓励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试行。
时间安排
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4-5月、10-11月,每次时长2-3天,可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等相衔接,也可与学校组织的春秋游、运动会、劳动周等相衔接。
2026年春假定于4月1日至4月3日(共计3天),与清明假期(4月4日至4月6日)连休。秋假时间将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另行通知。
温馨提醒
鼓励家长积极陪伴孩子,保障孩子自由休息时间与自主发展空间,通过家庭出游、研学旅游、户外锻炼、亲子阅读等方式,帮助孩子提升科学素养、厚植爱国情怀、培养人文底蕴,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来源:合肥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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