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扫毒”!无人机助力禁种铲毒“零死角”
春回大地
正值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生长开花关键期
为有效预防、遏制、杜绝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
持续强化毒品源头管控
连日来
正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扎实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
坚决守住“零种植、零产量”工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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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采取
“无人机空中巡查+人工地面踏查” 模式
构建“天上、地下”同步联动
立体防控工作格局
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无死角排查
针对毒品原植物
多隐匿种植于农村偏僻地块
废弃房屋、房前屋后
楼顶花台、田间菜地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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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公安
积极运用“科技+禁毒”工作模式
充分发挥警用无人机机动灵活
视野开阔、高清监测
覆盖范围广等优势
对辖区闲置院落、山林边角
田间地头等隐蔽区域
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空中扫毒”
精准排查非法种植隐患
真正做到
“不漏一户、不放一株、不留死角”
坚决铲除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违法犯罪滋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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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辅警同步开展禁种普法宣传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
向群众普及非法种植罂粟
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
明确告知“种植一棵即违法”
积极引导群众牢固树立
“种毒违法、种毒必铲
种毒必究”的法治意识
从源头严防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生长
民警还广泛动员群众主动
参与禁毒工作
鼓励大家积极举报非法种植线索
共同守护辖区无毒安全环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若种植者在罂粟成熟前自行铲除,则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
无论出于什么用途
无论数量多少
种植、贩卖、食用罂粟
均是违法行为
切勿以身试法!!!
如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请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 |叶 丽
一审 |莫 韬
二审 |潘 芹
三审 |吴璞瑜
转自:正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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