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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数字经济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网络消费已成为食品药品流通的重要渠道。《2025年中国食品电商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至2025年我国食品电商交易规模持续攀升,由2.4万亿元增长至3.3万亿元。与此同时,食品药品网络消费领域虚假宣传、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等问题日益突出。
3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下称“北互法院”)召开涉食品药品网络消费类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对2023年以来涉食品药品网络消费案件进行梳理。立足相关案件审理情况,法院建议消费者注重提高维权能力,防范无据可依。具体包括妥善保留商品实物、购物发票、支付记录、页面截图、客服沟通记录等材料,对功效承诺等内容做好截屏录屏;商品使用后不适的要及时就医,并保存病历等证据,贵重商品签收时录像开箱等。
夸大保健食品功效、使用误导性表述问题较严重
南都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3年至2025年,北互法院审理食品药品网络消费案件2061件。其中,普通食品类案件1536件,保健食品类案件351件,药品类案件174件,分别占比74.5%、17.0%、8.5%;保健食品、药品网络消费案件因直接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群众关注度更高。
通过对近三年审理的食品药品网络消费案件进行分析,北互法院发现四类问题较为突出。
首先是生产环节不规范,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多发。部分生产者受利益驱动,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包括违规添加仅限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非法添加违禁成分(如西布曲明、牛樟芝等);食品混有异物、营养成分含量与标签标注不符、净含量不达标等传统性问题仍较为突出;标签标识不规范仍是网络食品领域的高频涉诉情形,简化标注、缺项漏项、虚假标注等问题仍然突出。
其次是销售环节问题多发,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经营主体重经营、轻管理,对进货查验的法定义务认识不足、落实不到位,未严格审核供货者资质、产品合格证明、进货凭证、报关手续等,致使来源不明、资质不全的食品药品流入线上渠道;在网络食品销售尤其是保健食品销售中,夸大功效、虚构效果、使用误导性表述等问题较为常见;部分经营者借助跨境电商、私人代购、社交平台直邮等方式,将未获国内准入、未经过安全检测的境外食品药品流入境内。
再者,网络平台管理责任履行不充分,合规审核与风险处置存在短板。部分平台对食品药品经营者,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卖家、跨境代购者的资质审核流于形式,对食品药品来源、进口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材料核验不到位;平台对以“代购”名义实际从事现货销售、使用近似词语规避敏感词监管等行为,缺乏有效识别和管理手段;面对食品药品消费纠纷中的专业性问题,部分售后纠纷处置不及时,难以有效促成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另外,消费者维权能力存在短板,维权效果有待提升。部分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未注意留存产品原貌、开箱视频、退货商品外观等关键证据,客观上增加了维权难度;对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标签标识规范、添加剂使用规则等专业内容了解不够深入,影响维权主张的合理性与准确性;由于线上交易存在主体分散、环节较多、信息不对称等特点,消费者在与经营者协商、向平台投诉乃至进入诉讼程序时,往往面临信息获取难、沟通效率低、专业支撑不足等现实困难。
保存维权凭证,做好截屏录屏、开箱录像
针对食品药品网络消费中高频出现的争议问题,北互法院针对生产者、商家、平台、消费者分别提出法律建议。
对生产者而言,北互法院提出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标准规范生产流程,明确各环节操作标准与责任分工,加强卫生管控和质量检测,排查安全隐患。同时,清晰准确标注产品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资质等核心信息;保健食品、药品需额外标注对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关键信息,进口产品需标注规范中文标签及说明书。生产者应结合线上运输仓储特点,采用防破损、防变质包装,特殊商品适配冷链运输及温度管控要求。与线上合作方签订规范协议,明确质量、宣传、售后等责任边界。
同时,严谨销售者销售过期、假冒伪劣、未经批准的商品。销售者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供货者、商品批次、质检报告等信息,实现商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在商品包装、说明书及销售页面,如实展示食品标签信息,保健食品不得夸大功效、暗示治疗作用,不得利用机构、专家名义做推荐;设立专门客服通道,对消费者诉求24小时内初步响应、核查反馈。商品存在问题时主动履行退换货、赔偿义务,鼓励投保产品责任险,提升消费保障水平。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北互法院提出配备专门的食品药品管理人员,对申请入驻的食品药品经营者进行实名认证和资质审核;建立食品药品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预先审查保健食品、药品的批准文号;要求食品药品销售者如实展示食品标签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畅通投诉通道,设立投诉举报快捷入口,公示处理流程及时限;完善保障金制度,在认定食品药品销售者应承担退赔责任但怠于承担时,及时向消费者退款赔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消费者维权能力存在短板的情况,北互法院建议主动了解食品相关常识及法规,选购时认真查验商品标签、批准文号、保质期等信息,警惕夸大或绝对化宣传;妥善保留商品实物、购物发票、支付记录、页面截图、客服沟通记录等材料,对功效承诺等内容做好截屏录屏。纠纷发生后,可依次通过与销售者协商、向平台投诉、向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举报等方式维权,造成人身损害的可要求相关赔偿,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樊文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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