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鹏进的《何处安家:乡城两栖农民家庭的城镇化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6年)全景式地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县域城镇化的家计策略、生活状态、家庭关系,深刻地揭示了农民县域城镇化的渐进特征及其形成机制。与此同时,该书系统地阐明了中国特色的渐进城镇化道路对中国式现代化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优化农民县域城镇化的对策建议。《何处安家》运用了国际比较和县域比较相结合、宏观政策分析和微观家庭发展策略分析相结合、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城镇化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许多有洞察力的观点,是一部从社会学视角研究城镇化的有深度、有高度、有中国特色的学术专著。
《何处安家》定义“县域”的角度仅限于行政层级(介于地级市与乡镇之间),并没有排除市辖区。“县域城镇化”指普通农民城镇化落脚地大多选择县域内的城镇(中西部地区主要是县城)而不是跨县的城市(如大城市),也不是就地(如费孝通提出的“小城镇”,即“离土不离乡”),是一种“就近城镇化”(相对于跨县或跨地级市或跨省的“异地城镇化”)(第45-48页)。
《何处安家》所突出的农民县域城镇化的渐进特征,并不是指城镇化的速度慢,因为中国城镇化进程是世界范围内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1978—2022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7.92%提高到65.22%(第1-2页)。县域城镇化的渐进特征主要体现在城乡关系的变迁上,相对于西方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快速在农村拔根,中国农民家庭在城镇化进程中会长久地保持农村的根(即“缓慢拔根”),家庭部分成员会长期在城乡往返,在城镇生活的年轻人特别是在中西部县城陪小孩上学的年轻人,需要生活在农村的老一代人支持。其渐进性,既体现在空间转移的小范围(城镇安家地大多不跨县)、身份转变(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不仅是户籍,而且指认同、行为方式)的缓慢性、代际关系和支持体系等方面的城乡联结,还体现在农民家庭城镇化的程度方面——在城安家的家庭成员是先部分(年轻人)后全体,在城安家的地点是先县内的城镇(中西部主要是县城)后大城市(第53-56、243-249页)。总体而言,它是一个农民家庭逐步由农村迈向城镇化的渐进性嬗变过程。
《何处安家》认为,中国农民县域城镇化的渐进特征是中国农民的家庭制度(家庭伦理)与中国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特别是农村宅基地制度和承包地制度)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平衡,为中国式现代化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发挥了“稳定器”和“蓄水池”作用。西方城镇化“快速拔根”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如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中的圈地运动),导致了城市出现大量的贫民窟和社会的动荡。此外,该书在县域城镇化相关对策建议方面,指出中国要全面实现现代化,必须防止农民县域城镇化的风险,优化农民县域城镇化的政策,坚持渐进原则和农民主体原则,完善县城小区治理,重视家庭伦理建设(第148-155、250-332)。
当然,如果《何处安家》在定义“县域”时既考虑行政层级又考虑城乡关系,排除市辖区,会进一步聚焦,逻辑自洽性会更强,在进行县域比较时也更有针对性。如该书表1-1(第32-34页)中县域和县城都不包括市辖区,而杭州市萧山区、苏州市吴江区、广州市南沙区都是特大城市的市辖区。市辖区的农民城镇化与县(不含市辖区,含县级市)域农民城镇化有很大不同——市辖区农民城镇安家地主要不是县城(即使将区政府所在街道当成县城),如萧山区瓜沥镇城镇常住人口超过20万人,吴江区的盛泽镇和黎里镇的城镇常住人口分别超过20万人,南沙区的城镇常住人口也主要在乡镇。其原因是市辖区特别是特大城市的市辖区内的乡镇特别是中心镇公共服务体系已经比较完善,很多乡镇已经与主城区联在一起了;而且这些市辖区的农民特别是拆迁农民比普通市民更有钱,他们的拆迁房也大多在乡镇。这本身也提醒关注农民的县域城镇化,还需要在概念的内涵界定及其外延范围上做更细致的区分与观察。
(温州大学 王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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