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胤衡 见习记者 邹竣麒)伪造奢侈包瑕疵恶意砍价、诈骗12万余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日通报一起“到手刀”诈骗案。主犯金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团伙其他成员及涉案快递员也分别获刑。
2022年10月至2025年3月,金某作为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伙同周某某、刘某某、宋某等人,在二手交易平台专门物色出售奢侈包的卖家,拍下商品后,诱导卖家不走官方验货渠道,直接将物品快递至金某等人提供的虚假地址。涉案快递员违规操作,在明知快递已成功送达的情况下不在系统中点击妥投,为金某等人伪造瑕疵创造时机。
金某等人伪造瑕疵后再行封装,又伙同快递员录制假的开箱视频,致使被害人信以为真,被迫接受远低于约定的成交价格。经法院审理查明,该团伙以此方式累计诈骗金额达1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以诈骗罪判处各被告人四年三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二十万元。
“到手刀”是指在网络二手交易中,买家收到商品后以各种细微问题为由临时压价,不降价就不确认收货或故意刁难卖家的行为。
法官指出,在二手交易中,通过伪造瑕疵、虚构问题等手段恶意压价,已非普通交易纠纷,而是触犯刑法的诈骗行为。若有快递、鉴定等行业人员协同作案,将构成共同犯罪。本案犯罪团伙组织性强、手法隐蔽,社会危害性大,依法予以严惩。
法官同时提醒,防范此类犯罪需多方协力。买卖双方尤其是卖家,应坚持在平台规则内完成交易,对贵重物品主动使用官方验货服务,切勿脱离平台监管。快递企业必须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员工违规操作,确保投递流程真实、即时。交易平台应强化风险监测,对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预警并处置,完善验货与存证机制,筑牢交易安全防线。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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