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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的保障。然而,总有少数人心存侥幸,将交通法规抛于脑后,视生命安全为儿戏。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藤县公安交警持续发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路面执勤执法行动。近日,执勤警员接连查获多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予以公开曝光,以作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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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月11日,藤县公安交警在藤州镇藤州大道津南路路段执行勤务时,发现徐某坤驾驶号码牌为桂D7***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警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徐某坤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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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月27日,藤县公安交警在藤州镇藤州大道路段执行勤务时,发现梁某柱驾驶号码牌为桂D3***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警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梁某柱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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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月28日,藤县公安交警在藤州镇东山路路段执行勤务时,发现吴某斌驾驶号码牌为桂D4***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警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吴某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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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月28日,藤县公安交警在藤州镇津南路路段执行勤务时,发现黄某敏驾驶号码牌为桂D6***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警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黄某敏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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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过正规驾驶培训、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往往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在道路上行驶如同移动的“不定时炸弹”,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安全,更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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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梧州公安交警将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心存侥幸,务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持“证”上路,安全出行。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请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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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黎永森 梁永坚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黄 丽
文 字:张议文
素材来源: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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