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壹杰律师,北京观韬(温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在一起信用卡纠纷执行案件的遗产分配异议程序中,我方作为债权人的代理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与扎实的证据梳理,成功推动法院撤销原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判令法院重新作出分配方案并将我方当事人列为合法债权人参与遗产分配,切实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权益。
本案中,我方当事人作为已故债务人的合法债权人,已由生效民事判决确认享有合法债权,且该债权需由债务人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但在法院针对债务人遗产作出的 (2020) 浙 0303 执2961 号之三执行财产分配方案中,我方当事人却因被认定未获得执行依据,未被列入债权人参与分配范围,直接导致我方当事人的合法债权面临无法从遗产中受偿的风险。
接受委托后,张壹杰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梳理案件关联的多份生效判决、执行立案信息及财产分配方案等核心材料,精准定位案件争议焦点:案涉被分配款项本质为已故债务人的遗产,而非单一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应优先向合法债权人清偿,且我方当事人已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债权,具备参与遗产分配的法定条件。
围绕该焦点,张壹杰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详尽的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从法律适用、事实认定两个层面展开专业论证:一方面,援引生效民事判决内容,明确案涉 30 万元款项为已故债务人的遗产,案涉分配款项并未发生物权变动,仍应认定为债务人遗产;另一方面,举证生效判决已确认我方当事人的债权人身份,其依法享有参与遗产分配的权利,原分配方案未将其列入债权人范围,已侵害其合法权益。
法院经合议庭审查后,采纳了我方的全部代理意见,作出裁定:撤销原 (2020) 浙 0303 执 2961 号之三执行财产分配方案,责令重新作出财产分配方案并将我方当事人列为债权人参与分配。本次异议程序的胜诉,不仅为我方当事人的债权实现扫清了执行分配层面的障碍,也体现了法律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彰显了遗产清偿的法定顺序与公平原则。
在遗产继承与执行分配交叉的法律纠纷中,债权常因遗产权属认定、分配程序瑕疵等问题面临受偿困境。张壹杰律师在此提醒,债权人若遇到类似遗产执行分配中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形,应及时固定相关证据,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依法提出执行异议,借助专业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债权,确保遗产清偿的法定顺序得到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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