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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樊芸代表建议“‘物业管理’能不能改成‘物业服务’?”,迅即得到住建部的回应。据樊芸代表对媒体称,住建部当晚就给其打电话,“表示其建议已被采纳,将推动《物业管理条例》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行业分类也由‘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目录”。
正如樊芸代表所说,管理变服务,“两字之差含义完全不同”,更预示着下一步物业管理行业将有更大的改革动作出现。
想必不少人对自己所住小区物业管理早就有不少意见,甚至多有诟病。青锋微友中就有一位北京法官,针对自己所住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从社区逐级一直反映到市一级有关人员,但由于各种原因,其反映的问题长期难以得到解决。其间,青锋也曾推送江苏某地物业管理改革探索经验,以及探索改革的相关人员的信息给北京反映问题的网友,让其从中汲取些有用的东西。
但不可否认的是,物业管理作为不少地方不少人头疼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个方面和广大业主。
现实中,业主车辆开不进小区;小区绿化,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想要更换就随意更换;绿化带随随便便就改作停车场用于创收;小区门面房收费多少从来没有对业主公开等等,想必不少地方的业主都或多或少遭遇过。
因而,不少地方的业主对物业管理一直以来都期盼相关部门出台措施,予以改变。可谓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而今,上海代表樊芸建议将“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得到住建部的高度重视,绝不是一个名词的改变,而将是物业行业的一次脱胎换骨。
正如樊芸代表所说,“物业首先要有服务意识”。也就是说,管理变服务,就是让物业管理人员意识有一个彻底的转变,让其彻底回归到他们应有的服务角色,而不是高高在上对本应服务的业主指手画脚,俨然主子一般。
不过,青锋在这里还要提醒,随着“《物业管理条例》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行业分类也由‘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有关部门不能仅仅停留于此,而是应采取措施,让各个物业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思想深处来一次大转变,真正的变过去所谓的管理为服务,绝不能任其感觉只是名称小小的改变,换个马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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