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红灯时,我刷到条帖子:
爱情和面包哪个重要?
多数人都选了面包,只有一条评论格格不入:
“爱情永远是我的第一选择,有了爱,其余的一切才会有意义。”
底下有人嘲讽:“爱成这样?是给你煮了碗白粥吗?”
可我看着那条评论,心底泛起一丝认同。
爱当然该是第一位的。
靳南屿给我的爱,向来无可挑剔。
而在无数嘲讽中,楼主也平静回复:
“去年我急性肾衰竭,他给了我一个肾,那时候,他甚至还不是我的恋人,只是我的主治医生。”
“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选?”
评论区炸了。
我的心跳也毫无预兆地漏了一拍。
因为去年,靳南屿也为了个素不相识的病人,捐了一个肾。
我激烈反对,他却只是哄着我说:
“救人是医生的天职。”
指尖发凉,我颤抖着点进对方主页。
主页的封面是张浴室背影照。
灯光昏黄,肌肉分明。
左腰侧,有一道浅浅的牙印。
那是我十八岁时,在靳南屿身上咬的。
直到后面催促的喇叭声接连响起,我才缓过神。
距离靳南屿的医院还有二十分钟的路程。
我索性把车拐进辅路,熄了火。
重新翻回刚才那条帖子。
评论区已经转了风向。
“什么?二十一世纪还有这种纯爱剧情?又让我相信爱情了。”
贴主依旧平静叙述:
“小时候他父母离异,没人要他,哪怕现在已经功成名就,骨子里还是一个渴望爱的小孩。”
我的心脏顿痛了一下。
“我在孤儿院长大,我们算是同病相怜吧,除了爱,我给不了他别的,但这正是他最缺的。”
“能互相治愈就好,哪怕他有家室……我不在乎,只想多陪他一天是一天。”
评论区炸起了满屏的问号。
她却像看不见,自顾自地继续说:
“我要死了,没剩多少时间,我也怕伤害他,拒绝过他很多次,可每次看到他颓败难过的样子,还是不忍心。”
“时光太短,相遇太惊艳,能陪多久算多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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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条。
“附张合照。”
我盯着那行字,屏幕亮度刺眼,照片加载的转盘一直在转,转得我眼睛发涩。
指尖悬在那里,怎么都落不下去。
呼之欲出的答案却像一只手,生生掐住我的喉咙。
“砰——”,很轻的一声。
我猛地回过神,后视镜里,一个女孩的电动车歪倒在我车尾,她正手忙脚乱地扶车。
纤细单薄,穿着一件洗旧的白色卫衣。
我看着她小跑过来,心突然没来由地抽了一下。
“对不起对不起!”她弯着腰,手掌贴在车窗上,满脸慌张,“我第一次骑车,没刹住……真的对不起……”
车窗起了雾。
她的脸隔着一层模糊的水汽,看不清。
可那道轮廓,那双眼睛让我没来由的有一种预感。
我深吸一口气,拇指终于落了下去。
照片加载出来的一瞬间,我听见自己的呼吸停了。
屏幕里,靳南屿微微低着头,眼神温柔得像能溺死人。
他怀里揽着一个女孩,穿着白色卫衣,正仰着脸冲他笑。
和我车窗外的女孩,一模一样。
世界突然很安静。
静得只剩心跳,一下,一下,砸得我全身都疼。
我慢慢抬起头。
车窗上,她的手还贴着,嘴里还在说着什么。
我的眼眶突然开始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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