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来信人于2026年2月12日在吕梁市离石区XX烟花爆竹店花费50元购买加“舞龙棒”烟花,2026年2月12日晚上其孩子在燃放烟花过程中发现烟花火焰是向下喷射的(正常情况下烟花是向上喷射),导致其孩子手受伤(已就医),向商家反映不予处理,要求部门核实督促商家尽快联系市民处理其孩子受伤问题,请核实处理。
回复部门
离石区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您反映的诉求答复如下:
接您反映后,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对反映事项进行核查经核查:该公司取得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检验中心出具了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因您在外地工作,委托受伤儿童舅舅全权代理处理烧伤事项,经双方协商,该烟花爆竹店对受伤儿童给予一次性赔偿,达成和解。
来源:离石区人民政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