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期,有影院试行“观影20分钟内,不满意可退款40%”,引发热议。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赵长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电影作为精神消费品,观众也应该有“不满意可退款”的选择权。影院以20分钟为“冷静期”,退款40%为“止损线”,虽非全额退款,但考虑到影院仅分账约40%票房,就已体现出影院方的诚意与担当。
赵长龙指出,观影不满意退款机制,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市场倒逼机制。片方将不敢再仅靠营销,以及流量明星收割票房,而必须回归内容本身。
当然,在赋予观众试看选择权的同时,也必须警惕并防范“黑粉”或竞争对手,故意抢票、再恶意集中退票的扰乱市场行为。
期待“以观众为中心”的尝试,能从单点突破走向行业共识,让好电影真正赢得市场。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网
编辑:丛 林
审核: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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