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
正式启动联动追缴
欠费补缴提醒通告
尊敬的各位车主:
为规范公共停车管理,保障停车秩序有序运行,方便各位车主快速查询、缴纳停车费用,避免因欠费影响正常出行及个人信用,同时强化停车欠费追缴力度,维护公共停车资源使用的公平性,现启动停车场联动追缴机制,将一键缴费、欠费补缴操作指南及相关提醒通告如下:
一、线上补缴指南
1.点击“车辆缴费”。
2.输入车牌号码。
3.查看欠费记录,点击支付。
二、补缴方式
微信服务号 / 小程序:搜索 “中山智泊” 官方账号→关注后点击菜单栏 →选择 “车牌缴费”→输入车辆号牌(完成车辆认证可获取完整的停车记录信息)→勾选历史停车缴费→确认信息后完成在线支付。
三、解答疑问
作为车主,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疑惑,为什么路边停车要收费?
“我只是临时停一会儿,为什么要交停车费?”
“我又没堵路,为什么非得缴钱?”
他们又不是交警,怎么能对我贴条、催缴”
这些质疑,并不少见。其实路边停车收费,不是营利行为,而是像限行、拥堵费一样,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01 停车不是免费资源,而是在占用公共空间
城市道路是大家共同拥有的公共资源。你停在那儿10分钟,就意味着别人10分钟没法用这个车位。每个车位的使用权,其实都像时间的“轮盘”——谁先占了,谁就控制了它的下一段价值。
不收费的后果是什么?一部分人长期停放、占而不用,另一部分人永远找不到车位。你是否也曾因为找不到车位而迟到、绕路、堵车?其实问题的根源,就是“无序占用”。
02 收费的目的,是为了“让车动起来”
很多人以为路边停车收费是为了创收,其实更核心的目的是提高车位周转率。
当你知道车位是按时间计费的,你自然会更快挪车、更少久停,把空间让给下一个人。这种良性循环,才是真正的“让每个公共车位服务更多的人”。
03 路边停车收费是否合法?有无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允许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道路内外建设停车设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明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停车设施经营者利用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含场地、泊位等),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活动时,可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为明确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的标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布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中发改价控〔2018〕316号),对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予以公布。
因此,向使用路边停车泊位的使用者收取停车费,具备国家、省以及市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04 我已缴纳车船税、燃油税、保险费等费用,为何路边停车仍需另行缴费?
(1)购置税:针对在国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2)车船税:资金用于广义道路网络建设,如桥梁、隧道等工程,但不包含泊位占用相关费用。
(3)燃油税:是对汽油、柴油等七种成品油征收的消费税。
(4)根据《中山市停车场条例》《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规,经营性道路停车项目在取得经营许可后,有权依法收取费用。这一收费与车船税、燃油附加费、养路费等性质不同,遵循“谁使用,谁付费”的公共资源占用原则。
道路停车收费不是营利行为,
而是公共秩序的保障机制。
当你看到“路边停车收费”的提示时,
是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守护城市秩序,
你遵守规则的样子,
就是这座城市最文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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