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志光人民法庭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护企暖企为导向,充分发挥涉企解纷经验,庭前化解一起大额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效为双方企业解纷纾困。原告某建筑公司从被告某建设公司处承接某工程,工程完工后,被告建设公司尚欠原告建筑公司80余万元工程款未支付。
为追讨被欠工程款,原告建筑公司起诉被告建设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鉴于双方对涉案工程的工程量存在争议,承办法官在调处前多次实地调查情况并现场听取双方意见。经认真核查,双方对涉案工程主体工程量均予认可,仅对少量附属设施的工程量存有异议。
考虑到原告建筑公司资金回笼压力较大,而被告建设公司因账户被冻运营已经受限,为最大限度降低本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承办法官经细致分析后决定采取“阐明利害+引导核算” 的调解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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