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湖南省正按照中央部署,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强调要“把心思和力气花在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上”,并明确提出“对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严肃查处”。怀化市这起持续近十年的纠纷,恰恰是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一块“试金石”。
2012年到2014年,短短两年零九个月,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人员高某萍向同一家企业放贷234笔,本息合计达1.244亿元。
利用巨额资金放贷、引发系列民刑交织纠纷的事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而是演变为一场关于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司法公正性以及地方政治生态的严肃拷问。
作为工薪阶层的公务员,其出借的巨额资金究竟从何而来?是“以贷转贷”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汇聚他人之财?无论是哪一种,一旦查实,都绝非简单的违纪,而是涉嫌触犯刑法的高利转贷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25年9月至12月,《陈勇评论》对此进行了关注。
从最初的“不予立案”,到复议后的“立案侦查”,再到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最后竟以“未发现犯罪线索”为由“撤销案件”。警方给出的调查结论称,高某萍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近亲属”。
这一结论非但没有释疑,反而引发了更大的疑问:这些近亲属是何身份?其财力何以支撑上亿规模的放贷?既然资金链涉及“近亲属”,背后是否隐藏着更复杂的利益输送链条,甚至是公职人员群体的隐秘参与?
这种“疑点重重却强行结案”的操作,很难不让公众质疑是否存在“保护伞”的干预。更耐人寻味的是,早在2023年3月,怀化市委书记许忠建就曾在相关信访材料上明确批示,要求对高某萍夫妇“高额借款问题了解清楚”,且批示件已明确“送市纪委”。
然而时至今日,两年多过去,高某萍依然逍遥于党纪国法之外。批示成了“空转”,监督成了“纸老虎”,这不仅是举报人的失望,更是对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的深刻质疑。
如果说高某萍的放贷行为是问题的源头,那么后续的司法执行则成了矛盾的“放大器”。在举报人怀化市华桥公司已偿还本息1.6亿元的情况下,法院仍依据仅有借据、缺乏转账凭证的债权,判决向高某萍偿还本金8000余万及利息,并由此引发了高达十几亿元的超标查封。
更有甚者,当案外人企业依据合同主张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所有权时,法院依然强行扣划,侵犯了企业的“独立法人人格”。与此同时,刑事手段却迅速介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举报人怀化市华桥公司立案调查。
这种“民转刑”的时机选择,让本就复杂的纠纷更添一层迷雾。究竟是依法维护判决权威,还是以刑事手段压制民事异议?芷江县法院与芷江县公安局近乎同步的动作,以及高某萍胞弟曾在芷江任职的背景,难免让人对案件的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
这一系列事件,已经远远超出了个体纠纷的范畴。它反映出几个深层次的问题:
一是对公职人员的权力监督存在盲区,使得利用身份优势进行资本套利成为可能;二是司法实践中,对仅有借据的大额借贷审查不够审慎,对涉嫌犯罪资金的穿透力不足;三是在地方保护或人情干扰下,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公正性面临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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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湖南省正按照中央部署,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强调要“把心思和力气花在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上”,并明确提出“对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严肃查处”。怀化市这起持续近十年的纠纷,恰恰是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一块“试金石”。
怀化市要真正落实中央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就必须从具体案件抓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
首先,要在“查”字上动真格。 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再做“旁观者”,必须依纪依规依法对高某萍的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其巨额放贷资金的每一笔来源、获取的巨额利润及去向进行“掘地三尺”式的调查。
若涉及“以贷转贷”,应移送金融监管部门核查;若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必须重启刑事侦查。特别是警方曾作出的“资金来源为近亲属”的结论,必须深挖:这些近亲属是谁?他们的资金又从何而来?是否存在公务员群体隐秘参与的利益链条?
其次,要在“纠”字上见真章。 司法机关必须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及后续执行进行审慎复查。对于仅有借据、缺乏转账凭证的巨额借贷,利息计算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将非法利益合法化的问题?对于高达十多亿的超额查封,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对于在案外人提出确凿证据后仍强行扣划补偿款的行为,明显存在程序瑕疵或实体错误。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决不能沦为“保护伞”下的工具。
最后,要在“责”字上动真刀。 如果查实高某萍确有严重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因其公务员身份而给予任何“免责金牌”。
同时,要倒查在此案处理过程中,公安机关为何先立后撤?纪检监察机关为何知情不查?是否存在干部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的情况?只有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把该清理的“保护伞”挖出来,才能真正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2月24日,湖南省举行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暨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大会,会议强调要以问题为靶心开展好企业服务年行动,持续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问题解决渠道,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真心实意解决好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问题,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凝心聚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2月27日,湖南召开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会议强调,要让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成为干部的鲜明标识,要不断提升惠企政策获得感。
对于深陷绝境的怀化市华桥公司和85岁的向之华而言,最大的获得感就是自己举报多年的违法事实能得到公正处理,被非法查封的资产能得到依法解封,被逼到悬崖边的企业能有一条生路。
树立正确政绩观,从来不是一句口号。对于怀化市而言,这场行动,不妨就从彻查高某萍违法放贷案开始。面对舆论的追问和企业的“绝境求生”,怀化市乃至更高层级的纪监、政法机关不应再沉默。
法治的底线不容“白手套”肆意践踏,也不能让少数人的贪婪以合法外衣为掩护,将一个守法经营的企业逼上绝路,更不能用十几亿元的查封来验证“权力超限”的边界。唯有以刮骨疗毒的勇气直面问题,还受害企业以公道,还社会以正义,才能真正修复受损的法治信心与营商环境。
《陈勇评论》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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