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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整理网络资料。
谣言称,为确保第二例手术顺利成功、巩固学术成果,某医疗机构人员蓄意杀害刁爱青以获取新鲜活体小肠作为移植供体。按照谣言的逻辑,刁爱青于1996年1月10日失踪,与手术所需供体的准备时间高度吻合;事发医院地处南大附近,地理空间接近;凶手具备熟练的解剖与切割能力,碎尸手法精细,符合专业医护人员的操作特征,所以被谣言牵强附会为“医疗人员作案”的证据。
在此基础上,网络传言不断添油加醋,编造出手术受体是“权贵人物”、为救治重要人物不惜牺牲普通大学生的情节;还杜撰出相关医护人员事后因愧疚自杀、被“封口”等细节,刻意营造出“背后有势力掩盖真相”的氛围,借助案件未侦破的悬疑感,让这一说法在民间流传。
整理完,我很气愤,这明显就是有人别有用心,恶意造谣!
我把整理的资料发到我们仨人群里。
临近中午的时候,“一把刀”在我们仨人群里发来一段文字:“我现在有时间,觉得没有必要聚餐时反驳器官移植说的荒谬。下面我就从纯医学、纯技术、纯操作规范角度,逐条、硬核否定器官移植说”。
他接着写到:“首先,小肠移植有严格的供体标准。供体必须经过血型、人类白细胞抗原配型、病毒筛查、肝肾功能、凝血功能等一系列检查,整个流程耗时数天,不可能临时抓一个陌生人直接使用。刁爱青与受体之间没有任何配型记录,从技术上就不具备供体资格。
其次,退一万步讲,假设存在器官移植,处理供体人的遗体也绝不会像南大案这样。医疗机构有一整套规范的处置程序,绝不会四处抛尸,更不会用家居用品比如床单、旅行包等包裹尸体。
最后,医院的器官移植均有登记、备案、审批、手术记录、术后随访等完整档案,某团队两例小肠移植均有合法供体来源与完整病历,受体为普通患者,并非所谓权贵。况且,任何正规医疗团队都不可能在有严密记录、多人参与的手术中,隐瞒非法器官来源。”
“一把刀”留言不久,“大侦探”发来语音:“事实上,器官移植说不仅完全违背法医学常识与医疗逻辑,而且早已被官方辟谣。最具有说服力的是,法医鉴定明确证实,刁爱青所有身体部位和脏器完整无缺,小肠并未被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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