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梧州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欢迎符合条件者踊跃报名。
一
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招聘岗位:司机,一名
(一)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45周岁及以下;
(三)持有B1准驾车型以上驾驶执照,并有5年以上驾龄;
(四)无酒驾醉驾记录、近3年无交通肇事行为记录(交警证明为准);
(五)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服从岗位工作安排。
二
应聘流程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直至岗位招满。
2.报名途径: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标题以姓名+岗位名称)发到我院人事科邮箱:wzfyrsk@163.com,或把个人简历直接投到人事科(梧州市万秀区下三云路62号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社区综合楼11楼)。
(二)资格审核
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B1准驾车型以上驾驶执照、无酒驾醉驾记录、近3年无交通肇事行为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我院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初审结果将以电话通知。
(三)面试及操作考核
1.面试:面试采用简易程序,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后即时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进入下一步流程,招完即止。
2.考核:医院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入体检流程。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聘用
1.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
待遇及有关说明
(一)待遇
根据国家及我院相关的政策标准执行。
(二)有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者,将取消资格。
2.未尽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潘老师
联系电话:0774-3826609
监督电话:0774-3885562
内容来源于人事科
编辑:周幸
审核:刘颖
终审:梁涛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