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5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
公告显示,中央商场收到徐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请求变更申请书》。此次仲裁源于中央商场与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
根据变更申请书,申请人徐州和瑞华请求裁决中央商场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6215.7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及财产保全费。
中央商场表示,由于本案已开庭但尚未判决,租赁款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暂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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