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流水线上挥汗如雨,在门店里起早贪黑,在工地上扛起生活。但当工资到账的那一刻,他们才发现: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已经被层层转包的“劳务派遣”抽走了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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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节刚过,深圳昌隆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一笔工资发放,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纠纷。
一名寒假工在东莞长盈精密工作11天,有效工时106小时,按约定17元/小时计算,应发工资1802元。实际到账:1380元,被克扣422元。
劳务公司的解释是“旷工扣薪”,但该寒假工全程按时上下班,仅有按规定流程的正常请假。当问政平台介入后,劳务公司改口称“员工有向公司借支”——但被问政人否认。
这并非个案。在劳务派遣日益普遍的今天,一种隐秘的“抽水机制”正在侵蚀劳动者的血汗钱。
层层转包,层层扒皮
劳务派遣的原始设计,本是为了解决企业临时性、辅助性用工需求。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工资由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转发给劳动者。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条资金链成了“抽水链”。
以蒋兴梅的遭遇为例。她在中禾华兴达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近五年,却被要求与重庆联伟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签订合同。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她每月被克扣工资2400元,加上拖欠的劳动报酬、加班费、高温津贴等,总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三家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公司、总包单位——互相推诿,没有一家愿意为这笔被克扣的钱负责。蒋兴梅不得不将三家公司同时告上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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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红线与现实的灰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写得清清楚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山东省人社厅的官方解读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通辽市、岚皋县等地人社部门的执法检查清单中,“克扣劳动报酬”均被列为重点监管事项。岚皋县人社局2026年的检查计划明确将“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列入劳务派遣检查内容。
但红线画在那里,越界者依然前赴后继。
有的派遣公司以“旷工”为由克扣工资,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有的以“借支”为由少发工资,却不提供借支记录;更常见的操作是:用工单位按约定价格支付,派遣公司按更低标准转发,中间的差价悄无声息地落入中介腰包。
假外包真派遣: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
比明着克扣更隐蔽的,是“假外包真派遣”。
贺某的遭遇是一个典型样本。2020年10月,他入职某网络科技公司旗下一家门店做食品加工员。每日工作由店长安排,按时上下班,遵守门店规章制度——一切看起来都像是该公司的正式员工。
但当工资被拖欠、社保查无记录时,他才知道:和自己签劳动合同的,是一家第三方物流公司。
多次讨薪无果后,贺某将物流公司和网络科技公司一同告上法庭。2025年5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该网络科技公司的操作系“假外包真派遣”,判令其与物流公司共同承担支付欠薪的责任。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这类乱象层出不穷:有的企业故意模糊外包与派遣的法律边界,打着“合作”的幌子规避责任;有的层层转包,导致用工责任链条断裂,劳动者维权时“找不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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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与法院联手:打破“抽水机”的尝试
针对这些行业沉疴,北京三中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依托与北京市总工会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开启了“司法建议+工会监督”的联动治理模式。
法院向涉案企业精准发送司法建议,直指用工管理漏洞,明确提出四项整改要求:全面规范用工模式,严格区分派遣、外包、合作与直接劳动用工的法律边界;严控派遣用工比例;健全用工管理台账,压实“谁用工谁负责”的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制度。
与此同时,各级总工会向涉案企业发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从依法用工、压实责任、缴纳社保、民主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
郑州市总工会2026年第一份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中,专门强调要“依法保障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相关权益”。焦作市总工会的提示函同样明确: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依法保障劳务派遣、外包等劳动者权益。
新就业形态下的“抽水”新变种
随着平台经济兴起,劳务派遣的“抽水”机制也找到了新的寄生空间。
徐州市总工会、检察院、人社局联合发布的提示函指出,新就业形态领域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平台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劳动定额标准、抽成比例、计件单价、劳动报酬支付周期、考核办法等劳动报酬规则。
这意味着,在看似“多劳多得”的平台用工中,抽成比例的设定本身就成了一门“抽水”的生意。平台或外包公司掌握着规则的制定权,劳动者只能被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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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谁在给劳动者的血汗钱“抽水”?
从深圳寒假工被克扣的422元,到蒋兴梅五年来每月被抽走的2400元,再到无数被“假外包”困住的劳动者——每一笔被克扣的工资背后,都有一个朴素的追问:凭什么干活的拿不到钱,过手的却要扒层皮?
劳务派遣制度的初衷,是让用工更灵活、就业更多元。但当“派遣”变成“抽水”,当“外包”沦为“甩锅”,这个制度就背离了它的本意。
山东省人社厅的法规提示里有一句话值得所有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记住:“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告知什么?告知你的工资标准是多少,告知用工单位付了多少钱,告知中间那笔差价去了哪里。
毕竟,阳光下没有阴影。劳动者的血汗钱,不该在层层转包中悄悄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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