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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共三区四县,主要按省的标准制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由于泸州有丘陵有山区,所以标准不完全一样,一定要看清自己所在区县的要求。阿宇根据四川省及泸州市具体法规及地方规定,汇总了泸州市各区县(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农村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高、翻建扩建等标准如下:
一、市级宅基地政策标准
根据《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泸住建规〔2024〕6号),泸州市农村宅基地及建房主要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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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级标准完全对标省级政策,没有另行收紧或放宽。唯一的“细化”在于明确了各区县的地形归属(比如江阳区、泸县属于丘陵),从而确定适用哪一档的人均面积标准。
二、各区县地方标准
下面是阿宇挨个区县整理的具体执行标准,大家找自己家那边看看:
1. 江阳区
地形认定:丘陵地区(依据坡度图确定)。
宅基地总面积:每人不超过70㎡(住房、附属用房、庭院总和)。
住房用地面积:每人不超过40㎡。
人口计算:3人及以下按3人,4人按4人,5人及以上按5人计算。
不占耕地奖励:新建不占耕地的,可在总面积内增加不超过30㎡的住房用地。
政策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泸江府办发〔2020〕27 号)。
2. 龙马潭区
标准概况:严格执行省级标准,具体面积由属地街镇审核。
特别注意:龙马潭区属于丘陵地区,执行人均住房用地不超过40㎡,总用地不超过70㎡的标准。
政策依据:《龙马潭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具体细则需咨询当地,地形依据市级划分)。
3. 纳溪区
用地标准:住房用地每人不超过40㎡,总面积每人不超过70㎡。
不占耕地奖励:增加部分每户不超过30㎡。
扩建要求:扩建面积要加上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不能超总标准。
间距层高:原则上按相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策依据:《泸州市纳溪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泸纳府规〔2024〕3号)第三十五、三十七、三十八条。
4. 泸县
地形认定:丘陵地区(泸县府通〔2023〕5号文件明确)。
执行标准:严格按照川府规〔2023〕4号文件执行。
住房用地:每人不超过40㎡。
总用地:每人不超过70㎡。
政策依据:《关于泸县农村宅基地所属地域类型的通告》(泸县府通〔2023〕5号);12345热线回复(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2025年3月7日)。
5. 合江县
人均占地:不超过30㎡(此处阿宇提醒:合江标准表述与其他区县略有不同,明确写了人均占地30㎡,但未强调“住房用地”还是“总用地”,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以当地自然资源所解释为准)。
城镇/景区规划区内:人均不超过20㎡。
全部使用非耕地:可增加用地,最多不超过30㎡/户。
建筑高度:总层高不得超过5.9米(这是合江比较特殊的硬杠杠,修楼房的要注意了)。
政策依据:合江县农业农村局网络问政回复。
6. 叙永县
地形认定:山区(依据市级划分)。
住房用地面积:每人不超过50㎡。
总面积:每人不超过70㎡。
人口计算:3人以下按3人,4人按4人,5人以上按5人。
不占耕地奖励:增加部分每户不超过30㎡。
扩建要求: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政策依据:《叙永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叙农函〔2024〕110号)第十六条。
7. 古蔺县
地形认定:山区。
住房用地面积:每人不超过50㎡。
总面积:每人不超过70㎡。
人口计算:3人以下按3人,4人按4人,5人以上按5人。
不占耕地奖励:增加部分每户不超过30㎡。
建筑结构要求:非框架结构必须设置240墙、构造柱、地圈梁(安全第一位)。
层高/跨度:待上级确定后执行,目前审批需等具体规定。
政策依据:《古蔺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古农业发〔2025〕66号)第三条。
三、翻建与扩建
原址翻建:
只要符合现行“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原址翻建一般是允许的。
如果老宅基底面积超标,在翻建时通常要退回到规定的面积标准,不能按原来的老面积修。
房屋灭失(倒塌)多年,如果地类已变(比如变林地),需要先办农用地转用手续,时间会长一些。
改扩建:
扩建必须重新申请用地审批。
扩建后的总面积(老面积+新面积)不能超过“人均70㎡”的上限。
纳溪区则明确:扩建所占土地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建新拆旧:
异地新建的,新房验收后90天内必须把老房子拆了,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四、超面积情形及处罚标准
虽然各区县文件对具体罚款数额提及较少,但原则是共通的:
确权受限:对于历史超面积,确权时只在证上注明合法面积,超占部分只注记不发权。
必须退尺:如果现在申请建房或者翻建,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标准审批,超占土地按违法用地处理。
拆除风险:对于新的违法占地、超面积建设,特别是占基本农田的,处理结果是拆除、复耕,没有商量余地。
五、其他补充(风貌与间距)
风貌管控:泸州市及各区县都强调风貌统一。屋顶不能用彩钢棚乱搭乱建,提倡坡屋顶。如果村里统一了风格,就必须按那个风格修。
间距退让:纳溪区文件提到间距有规定从其规定。一般村内建房要考虑与邻居的采光、通风、排水距离,不能挡别人路和光,否则邻居签字那关过不了。
六、阿宇评述
纵观泸州全市标准,都不得超过省标准面积,只有个别地方有不同之处:合江县直接把层高限在了5.9米(这意味着两层楼可能有点矮,修不了那种高高大大的客厅),而古蔺和叙永因为是山区,住房人均基底标准(50㎡/人)比丘陵地区(40㎡/人)要宽裕一些。
大家修房前,一定先搞清楚自己是“山区”还是“丘陵”标准,再去问村里具体执行细则。
阿宇注:本文的数据,是阿宇一个个从各区县已公开的文件或征求意见稿亲自检索的结果,阿宇也附上了文件号和发布时间,但具体执行时请一定要以当地相关部门最新通知为准。农村宅基地政策关系重大,以上标准可能存在动态调整,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当地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最新文件和实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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