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下夜班,困得不行……”
2月28日清晨5点48分,G25杭新景高速往千岛湖方向,一辆黑色小车静静停在第三车道中央。后方车辆疾驰而至,临近才发现这辆“拦路虎”,纷纷急刹、变道,轮胎摩擦声撕破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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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车里的驾驶员,正头靠座椅,睡得正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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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车辆仪表盘上,SOS紧急呼叫标识正在疯狂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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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清晨,天色还没亮透,杭新景高速上车流稀疏。杭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五大队的视频巡查员万明杰正盯着监控屏幕,突然,一个在画面中极不显眼的“黑点”引起了他的警觉。
在距离袁富出口不到1公里处,一辆黑色小车竟然停在第三车道中央,一动不动。
他没有丝毫迟疑,迅速将警情和定位下发。正在附近巡逻的交警袁其康接到指令,火速赶往现场。
当袁其康透过车窗往里看时,看到的是一幕让他心头一紧的画面:驾驶员头靠座椅,紧闭双眼,对周围疾驰的车流毫无察觉,正深陷沉睡。
“咚咚咚!”袁其康使劲敲窗。
一下,两下,三下……敲了好几次,里面的男人才睡眼惺忪地醒来,对眼前的一切明显有点茫然。
在交警的指挥下,车辆艰难挪至应急车道。驾驶员张某仍睡意未消,状态恍惚,甚至一时无法正常启动车辆。
他告诉交警:“我刚下夜班,困得不行。”
原来,张某从事电商行业,当天凌晨刚加完班,身体已达极限。他开启了车辆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在地方道路上就已经开始打瞌睡了。从杭州南上高速时勉强清醒了一会儿,结果开了不到两公里,直接在行车道上睡着了。
更惊险的是,因为双手长时间脱离方向盘,车辆自动触发了紧急呼叫系统。那个闪烁的SOS标识,成了这个危险夜晚最刺眼的注脚。
事后,来到大队接受处理的张某后悔不已。他说:“在高速上,闭眼一秒,代价可能就是一生。”
交警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这不是杭州高速交警第一次处理因依赖辅助驾驶而引发的险情。
就在去年10月,交警在临金高速上发现一辆小车突然停在主线上。驾驶员在长途行车途中开启了智能驾驶辅助,不料系统突发自动退出。而驾驶员因长途驾驶早已疲劳,恰好在此刻陷入沉睡,未能及时接管车辆,最终导致车辆在超车道上足足停了10分钟。
今年1月6日晚,杭新景高速建德段,一辆黑色小车在驶入隧道时突然失控,与隧道壁撞击后旋转180°,逆向停在车道上。驾驶员田某同样是因为开启了辅助驾驶,未及时接管车辆应对路况变化。
万幸的是,这几起事故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每一次,都是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
“智能驾驶辅助不等于自动驾驶。”杭州公安交警反复强调这句话。
根据国家标准,目前市面上在售的量产车辆普遍搭载的是L2级辅助驾驶系统。这个级别的系统,可以“脱脚”,但不能“脱手”,更不能“脱眼”。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专家明确指出:驾驶人才是最終的责任主体,在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驾驶人必须持续履行观察路况、预判风险和及时接管的义务。
长时间脱离方向盘、视线偏离道路,本质上构成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将面临罚款和记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甚至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可现实是,太多人把“辅助驾驶”当成了“自动驾驶”。有人在高速上睡觉,有人低头玩手机,有人甚至用重物压住方向盘来欺骗系统。
技术的进步是为了让出行更安全,而不是让驾驶员更放纵。
那个凌晨,张某在高速上睡了多久?没人知道。但交警发现他的时候,仪表盘上的SOS标识已经在闪烁了。
那是车辆在用最后的警报,替一个睡着的人喊救命。
杭州公安交警再次郑重提醒:
智能驾驶辅助≠自动驾驶。该系统仅为驾驶提供辅助,绝不能替代驾驶员本人对车辆的操控和应负的安全责任。行车途中,必须保持专注,双手不得离开方向盘,随时准备接管车辆。
出行前若感到疲倦,请务必推迟行程;途中一旦察觉困意,应立即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停车休息,绝对不能在行车道上停车。
那个凌晨,他幸运地活了下来。
但下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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