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滕州仲家汇商贸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滕人社监询字〔2026〕第43号
滕州仲家汇商贸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本局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6〕第43号)。
本局对劳动者投诉你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一案立案调查。限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调查询问,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书;
4、全体职工花名册及书面劳动合同;
5、单位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的财务凭证;;
6、全体职工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的考勤表及工资表;
7、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及缴费凭证;
8、关于投诉人张*反映问题的情况说明。
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不按照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北辛中路1699号,联系电话:5891269。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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