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3月1日,云南一宝妈怀抱五个多月的婴儿站在扶梯上,身后另一名女子拉着孩子顺手将玩具车放上扶梯,结果玩具车顺着扶梯滑了下去,径直撞向抱着婴儿的宝妈,致其直接向后仰倒,怀中的婴儿也被摔在了扶梯上,造成孩子头部多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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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的目击者见状,迅速上前将孩子抱起。据悉,当事宝妈已报警处理,目前已经交由法院处理,等待法院后续的判决结果。对此,宝妈吐槽:“眼看着玩具车滑下去,喊都不喊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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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梅姐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放玩具车的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按《民法典》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为自己的过错,给别人造成了损害,就得承担侵权责任。
那个女的在扶梯上随手放玩具车,本身就违反了商场的安全规定,明显是她的错。她看到车滑下来却不提醒,眼睁睁看着宝妈和宝宝受伤,这就是故意放任危险发生,肯定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她得赔宝宝的医药费、住院费、营养费,还有宝妈因为照顾宝宝耽误工作的误工费。如果宝宝的伤最后鉴定成伤残,她还得赔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另外,商场也有责任。《民法典》第1198条说了,商场这种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要是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扶梯口没贴“禁止放置物品”的警示,也没工作人员提醒,那商场也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零度时评综合红星新闻、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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