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太行涌泉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2月13日武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武市监处罚〔2026〕4号)显示,山西太行涌泉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天然水(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25年10月15日)经抽样检验,溴酸盐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因此被没收不合格饮用水3528瓶并被处罚50000元。
公开信息显示,山西太行涌泉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鹏飞集团,以「高端健康水品牌」为定位,聚焦当代人健康饮水,以前沿科技打造新式健康饮水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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