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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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发布时间),四川广元。3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所有天然水域进入春季禁渔期,禁止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挖砂采石等行为。在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元天然水域禁渔
2月28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3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所有天然水域进入春季禁渔期,禁止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挖砂采石等行为。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对禁渔期违规垂钓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升级,守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法定责任进一步强化。对于在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每年3月至6月是鱼类繁衍生息的黄金时节。该局渔业渔政管理科向广大垂钓爱好者和市民倡议,自觉封竿守规,若发现违规垂钓、非法捕捞行为,及时拨打渔政举报电话,共同守护生态防线。
下一步,全市渔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深化协同联动、加密巡查频次,从严查处天然水域违规垂钓、“电毒炸、禁用网具”非法捕捞以及市场销售“江鲜、河鲜”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坚决筑牢禁渔法治屏障,守护水域生态永续发展。
渔政举报电话: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18882422233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0839-4202695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0839-6601929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0839-7201132
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0839-3307037
昭化区农业农村局 0839-8722091
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0839-8622389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0839-3218901
监督电话: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0839-326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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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管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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