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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开展吉林市2026年春季商品房促销月活动(以下简称“促销月”)。
一、活动组织
(一)活动名称
吉林市2026年春季商品房促销月活动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吉林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
(三)活动时间
2026年3月3日至3月31日。
二、活动形式
本次促销月采取“线上看、线下购”联动形式进行,通过吉林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公众号、视频号展示促销月优惠政策等信息,满足不同购房人便捷选房需求。各房地产项目展示(销售)中心现场开展看房体验、签约等服务。
三、优惠政策
(一)购房补贴
对促销月期间购买本市城区参与促销活动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不受套数限制,每套给予购房人1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5万元/套购房补贴优惠,以房屋面积计算购房补贴时取整(不含小数点后面积)。该政策与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购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详情可咨询吉林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0432-69985029)。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购房补贴政策由相关县(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及解释工作。
(二)企业优惠
参加促销月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程度和形式的销售优惠。详见吉林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公众号或到项目展示(销售)中心了解情况。
(三)开展新一轮“大东山水迎天下、迎春惠购嘉年华”消费券促销活动,详情持续关注吉林市商务公众号。
(四)发布新一轮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详见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公众号。
四、市城区补贴发放
(一)可享受购房补贴的前置条件
1.购买的房屋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且为参加春季商品房促销月活动项目。
2.购房时间应在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准。
(二)补贴申请流程
1.缴税:申请人持《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税,取得《税收完税证明》。
2.申报:由购房人将购房补贴申报材料提交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开发企业,由开发企业核验汇总后报至吉林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
3.审核:由吉林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对购房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确定购房补贴总额。
4.发放:资金到位后住建部门将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至购房人提供的银行卡。
(三)申报购房补贴所需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1、5-8、15-19页复印件。
2.《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纸上)。
5.购房者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及支行名称。
(四)各县(市)购房补贴申请、发放等要求按照相关县(市)住建局规定执行。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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