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日讯近日,省药监局印发《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检查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生产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实施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包括总则、检查计划制定、检查实施、检查报告评定和结果处理、跨省检查的协作、检查管理、附则七章,共四十一条。
《实施办法》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推动检查多元化与协同化。《实施办法》要求依据风险评估和检查融合原则制定药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可融合许可检查、注册核查、常规检查等检查类型,制定融合开展的检查报告模板,实现“进一次门、办多件事”。与此同时,鼓励各单位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结合检查任务和被检查单位信用管理等实际情况,探索采取数据比对分析、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材料审查等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
《实施办法》细化检查实施全过程要求,对检查准备、现场实施、缺陷分级、结论形成等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统一操作标准,强化检查的程序性和一致性。对于跨省委托生产情形下的联合检查、协查和延伸检查,《实施办法》作出专章规定,健全跨区域协作机制。
闪电新闻记者 史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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