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速达股份(001277.SZ)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经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3日,授权到期后,公司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且未经董事会审议继续购买理财产品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6.3.11条的规定。
同时,监管函明确指出了相关责任人的违规情况。公司董事长李锡元、总经理刘润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此外,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谢立智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第4.4.2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该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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