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万象更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李姗姗宣布开庭。
案件原告为教育培训机构,被告为物业服务企业,案件围绕双方合作期间的服务使用、合同履行、费用争议等核心问题展开。清脆的法槌声,不仅是本次庭审的起点,也传递出净月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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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李姗姗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认真核实合同约定、履行情况、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充分保障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权利,确保庭审规范、透明、高效。
“作为承办法官,我深知,无论是消费者、中小微企业,还是服务型市场主体,其合法权益都应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教育培训行业与物业服务行业均与民生息息相关,两类主体在经营合作中产生的纠纷,看似商事争议,实则关系到市场秩序稳定与营商环境优化。通过公正审理此类案件,不仅能够明晰合同权利义务,更能够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契约精神、坚持诚信经营、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庭审结束后李姗姗表示。
这记法槌,敲出的是司法权威,定的是市场纷争。新的一年,净月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聚焦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既注重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也注重释法明理、源头预防,以优质司法服务助力构建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来源: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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