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获悉,2月12日,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芜湖城建集团”)因对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收到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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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城建集团的违法事实显示:其在芜湖市经开区江北智能网联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工程“2023.6.23”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处罚机关表示,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建罚字[2026]第10号。暂扣证照名称及编号:(皖)JZ安许证字[2023]001446。
据芜湖城建集团官网介绍,公司是一家集工程总承包、建筑设计、项目投资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型企业。集团旗下控股、参股企业35家,业务涵盖安徽、四川、重庆、江西、浙江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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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磊,大股东为安徽中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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