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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任城某医院在挂号收费窗口张贴了一则提醒——禁止使用已死亡人员的证件挂号及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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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到这则提醒,第一反应是“多此一举”:谁会用死人的证件去看病?可医院工作人员面对记者的回应称:这不是个例,很多医院都有遇到过!
家里老人走了,家属最先做的不是妥善处理后事,反而琢磨着怎么把老人医保卡里面的钱“花干净”,他们故意拖着不办死亡证明,就因为只要不办,医保系统就不会提示人员死亡,还能继续用老人的证件挂号、开药,甚至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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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人员说得直白又无奈:这些家属,总觉得医保卡里的钱是老人自己交的,不花就亏了。可他们根本没搞懂,医保基金从来不是某个人的“私人存款”,而是“集众人之财,调剂使用”的公共池子,属于全体参保人共有,专款专用,任何人都不能违规侵占。一旦违规使用,医院不仅要把这笔钱全额退回,相关责任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为啥这种违规操作会屡禁不止?说到底,不过是三个原因在作祟。
一是认知误区太深。很多家属压根不知道,参保人去世后,医保待遇会依法终止,继续刷医保卡属于欺诈骗保;更不知道,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通过合法继承程序一次性支取的,完全没必要用违规手段“变现”。
二是侥幸心理作祟。不少家属觉得,医保系统和民政的死亡登记信息不同步,只要不办死亡证明,就没人会发现。就像医院说的,只要不办证明,系统就不会提示,他们就能“顺利”花完卡里的钱——可他们忘了,纸终究包不住火,一旦被查处,不仅要退回违规款项,还可能面临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三是监管存在盲区。不可否认,目前医保系统确实存在短板,民政部门的死亡登记信息与医保系统存在一定的数据延迟,形成了“死亡人员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监管空窗期,这也给了一些心存侥幸的家属可乘之机。(就像湖南洪江市曾发生的案例,有工作人员利用这种漏洞,伪造死亡人员处方套取医保资金,最终身陷囹圄)。
或许有人会辩解:“家属只是想花完老人自己交的钱,又没占别人便宜,至于上纲上线吗?”
医保基金的本质,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们每个参保人每月缴纳的保费,都会进入这个公共池子,用来保障那些生病就医、需要帮助的人。你违规花掉的每一分钱,实则侵占了其他参保人的权益。
医院张贴这则提醒,不是“故意为难”家属,而是被逼无奈。一旦出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医院要承担退回款项的责任,还要面临监管处罚。
庆幸的是,随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在4月施行,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会更加精准严厉;越来越多的地方也开始建立“公安-民政-医保”三部门数据同步机制,缩短信息更新时效,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其实,这起事件并不是一场“医院与家属的对立”,而是一次全民科普:医保基金不是薅羊毛的工具,不是私人财产,而是我们每个人生病时的“救命钱”。
尊重逝者,不该是一句空话;守护医保基金,更不该是一句口号。那些抱着侥幸心理违规操作的家属,终究会为自己的无知和贪婪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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