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6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接到报警称,在北京路重庆路口附近发生一起小车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海城大队民警迅速赶往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置,经仔细勘查、调取监控及询问当事人,还原了事故经过。
当天12时30分许,姬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在路口右转弯时,遇到王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两人)沿北京路直行至此,两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乔及两名乘客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调查,民警认定姬某某驾车通过路口时,未充分观察道路通行状况,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某驾车通过路口时超员、未充分观察道路通行状况且车速过快,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驾车行经路口时,务必严守交通规则,提前减速慢行。转弯车辆要主动礼让直行车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仔细观察路况,在确保安全后再通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北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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