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2〕77号)文件要求,2026年3月拟在全区范围内补招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吉林市船营区就业服务局(招聘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吉林市区户籍,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经过认定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各项规定,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注: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等)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不予报名。
三、岗位数量及工作地点
本次共计划补招8名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乡(镇)街新时代文明实践所8名(详情见附件)。工作地点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各乡(镇)街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1.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即行终止协议。
2.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上岗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3.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执行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享受社保补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待遇。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包括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合并累计计算。
注: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8日、3月2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船营区就业服务局(吉林市青岛街道庆丰胡同2号)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66097810
3.报名材料:
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无重大疾病及传染病的健康证明。
4.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分数高低和综合能力水平择优录取。
5.公示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中共船营区委宣传部
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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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吉林市船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方案的补充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吉林市船营区事业单位拟面向2026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6年吉林市船营区计划面向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6年吉林市船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和国家、军队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的条件,并在2026年春季吉林市船营区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公民。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省政府和省军区征兵命令中的年龄条件。
6.具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在读的没有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5.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6.“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男兵预征对象,参加现场报名,且只能选择1个岗位,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报考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日—3月6日8:30—16:30(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受理报名),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报名地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庆丰胡同2号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3室(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6097826。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吉林市船营区人社部门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2026年吉林市船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3.在编在岗人员须携带《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
4.留学回国人员,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除须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携带《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4)、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吉林市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六、拟聘用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cy.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签订协议书
对拟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的编制、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兵办签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岗入伍退役安排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役安排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签订资格。
八、退役安排
受聘人员服兵役期满退役后,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接收意见和签订的《退役安排协议书》到入伍所在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报到。报到后,入伍所在地编制、人社部门及接收单位自退役军人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为其办理落编落岗手续。
九、有关规定
(一)服务年限规定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般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二)退役后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因个人原因未服满对应服役期限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政策的,由个人自愿选择安置方式。
5.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
6.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起运前,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未被批准入伍或查明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拟聘资格,并依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考生、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cy.gov.cn/)。
(二)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的报名和政策咨询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市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吉林市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附件:1.2026年吉林市船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1号)2.2026年吉林市船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4.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
吉林市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
2026年吉林市昌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吉林市昌邑区事业单位拟面向2026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6年吉林市昌邑区计划面向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6年吉林市昌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和国家、军队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的条件,并在2026年春季吉林市昌邑区入伍服兵役的男性公民。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省政府和省军区征兵命令中的年龄条件。
6.具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在读的没有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5.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6.“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男兵预征对象,参加现场报名,且只能选择1个岗位,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报考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日—3月6日8:30—16:30(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受理报名),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报名地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昌邑区人民政府205室(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2755111。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昌邑区人社部门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2026年吉林市昌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3.在编在岗人员须携带《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
4.留学回国人员,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除须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携带《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4)、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六、拟聘用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昌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xxgk.jlscy.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签订协议书
对拟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的编制、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兵办签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岗入伍退役安排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役安排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签订资格。
八、退役安排
受聘人员服兵役期满退役后,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接收意见和签订的《退役安排协议书》到入伍所在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报到。报到后,入伍所在地编制、人社部门及接收单位自退役军人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为其办理落编落岗手续。
九、有关规定
(一)服务年限规定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般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二)退役后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因个人原因未服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政策的,由个人自愿选择安置方式。
5.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
6.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起运前,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未被批准入伍或查明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拟聘资格,并依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考生、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昌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xxgk.jlscy.gov.cn/)。
(二)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的报名和政策咨询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市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吉林市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附件:1.2026年吉林市昌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1号)
2.2026年吉林市昌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4.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
吉林市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
2026年吉林市丰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春季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吉林市丰满区事业单位拟面向2026年春季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6年吉林市丰满区计划面向春季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6年吉林市丰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和国家、军队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的条件,并在2026年春季吉林市丰满区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公民。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省政府和省军区征兵命令中的年龄条件。
6.具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的亦可)。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在读的没有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的除外)。
5.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6.“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男兵预征对象,参加现场报名,且只能选择1个岗位,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报考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日—3月6日8:30—16:30(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受理报名),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报名地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6号丰满区人民政府3号楼311室(丰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4661524。
(四)资格审查
吉林市丰满区人社部门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2026年吉林市丰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3.在编在岗人员须携带《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
4.留学回国人员,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除须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携带《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4)、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丰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六、拟聘用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fm.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签订协议书
对拟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的编制、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兵办签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岗入伍退役安排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役安排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签订资格。
八、退役安排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接收意见和签订的《退役安排协议书》到入伍所在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报到。报到后,入伍所在地编制、人社部门及接收单位自退役军人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为其办理落编落岗手续。
九、有关规定
(一)服务年限规定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般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二)退役后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因个人原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政策的,由个人自愿选择安置方式。
5.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
6.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起运前,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未被批准入伍或查明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拟聘资格,并依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考生、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fm.gov.cn/)。
(二)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的报名和政策咨询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市丰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吉林市丰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附件:
1.2026年吉林市丰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1号)
2.2026年吉林市丰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4.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
http://www.jlfm.gov.cn/sy/gsgg/202602/t20260227_1308518.html
吉林市丰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
2026年吉林市龙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吉林市龙潭区事业单位拟面向2026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6年吉林市龙潭区计划面向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6年吉林市龙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和国家、军队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的条件,并在2026年春季吉林市龙潭区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公民。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省政府和省军区征兵命令中的年龄条件。
6.具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的亦可)。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在读的没有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的除外)。
5.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6.“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男兵预征对象,参加现场报名,且只能选择1个岗位,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报考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日—3月6日8:30—16:30(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受理报名),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报名地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龙潭区人民政府623室(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041823。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龙潭区人社部门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2026年吉林市龙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3.在编在岗人员须携带《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
4.留学回国人员,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除须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携带《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4)、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六、拟聘用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龙潭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t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签订协议书
对拟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的编制、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兵办签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岗入伍退役安排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役安排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签订资格。
八、退役安排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接收意见和签订的《退役安排协议书》到入伍所在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报到。报到后,入伍所在地编制、人社部门及接收单位自退役军人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为其办理落编落岗手续。
九、有关规定
(一)服务年限规定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般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二)退役后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因个人原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政策的,由个人自愿选择安置方式。
5.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
6.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起运前,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未被批准入伍或查明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拟聘资格,并依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考生、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龙潭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tan.gov.cn/)。
(二)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的报名和政策咨询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市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吉林市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附件:1.2026年吉林市龙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1号)
2.2026年吉林市龙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4.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
吉林市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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