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陈女士因误以为猫咪走失,花费 8800 元聘请专业寻宠团队,结果猫咪一直藏在办公室桌下,由物业率先发现。陈女士质疑对方服务敷衍、合同条款不合理,要求退还 7800 元尾款遭拒,目前已报警并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2 月 21 日晚,陈女士带猫到朋友办公室,发现猫咪不见且窗户敞开,误以为跳窗走失。她连夜搜寻无果后,于 22 日清晨在小红书联系上一家寻宠团队,对方提供 8800 元至 48000 元不等方案,陈女士选择 8800 元 “单犬双人” 套餐,先付 1000 元定金,正式搜寻前又被要求付清 7800 元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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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前期和寻宠团队的沟通截图
当天 8 点,寻宠团队在办公区及周边开展搜寻,10 点 30 分左右,物业人员在办公室桌下听到猫挠门声,确认猫咪从未离开房间。
陈女士提出,仅支付 1000 元作为人工费用,退还 7800 元尾款,被寻宠团队以 “按结果收费” 为由拒绝,后续客服还拒接电话。她随即报警,按警方建议在支付平台举报并申请冻结款项,同时收集证据准备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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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提供的案(事)件接报回执
陈女士透露,寻宠过程中工作人员未查看监控、未提供有效线索,一人自称刚入行,另一人带搜寻犬仅在小区闲逛,连犬只排便都未及时清理,保安都质疑其并非认真寻宠。
同时她指出,双方合同条款十分模糊,约定 “任何人任何时间地点找到宠物,均按结果收费”,还限制她不得委托第三方寻宠,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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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提供的部分合同内容
记者联系涉事寻宠团队,工作人员表示已知晓此事,正与当事人沟通协商,具体细节暂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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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沟通
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崔武律师认为:若寻宠团队未认真履行搜寻义务,猫咪被发现与其服务无因果关系,则构成违约,主人有权要求退还尾款。合同应明确具体寻宠方案,未按方案执行即便宠物被找到,团队也不应收费。
近年来宠物经济升温,寻宠服务乱象频发,行业缺乏统一标准与收费规范,部分机构以 “高价必找回” 噱头引流,实际服务缩水。
记者提醒消费者:选择寻宠服务先核实资质口碑,仔细看清合同中服务时长、搜寻范围、成功界定、退款条件等条款,优先分段付费、按效果付费,留存好所有沟通、付款及搜寻证据,发生纠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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