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本是守护生命的关键环节,每一分每一秒都关乎生死,可当急救力量抵达现场,却因搬抬环节的推诿让生命错失生机,这样的悲剧不仅击碎了一个家庭的希望,更让公众直面院前急救体系的现实短板。2024年6月发生在山西阳泉的急救延误事件,历经司法审判与官方核查,在2026年2月再度引发全网理性讨论,也让院前急救的职责边界、资源配置等核心问题被彻底摆上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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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9日深夜,山西阳泉一栋无电梯的老式居民楼内,85岁的陈女士突发胸部憋闷,身体状况急速恶化,家人在慌乱中于22点39分拨打120急救电话,期盼专业救援能及时赶到。十分钟后,急救人员顺利抵达现场,此时老人意识尚且清醒,只是因年事已高、身体虚弱无法自行下楼,而老人居住在五楼,仅靠家中一名男性女婿和五十多岁的女保姆,根本无法完成搬抬转运的操作。
从22点50分至23点30分,这四十分钟成为了无法挽回的生命倒计时。家人多次向现场的医护人员恳求协助搬抬,甚至主动提出支付酬金,却始终被以“无搬抬法定义务”为由拒绝。急救人员仅告知家属自行寻找帮手,或是拨打110报警求助,可家属紧急联系亲友、拨通报警电话后,始终没有外援能及时赶到。漫长的僵持中,老人的身体状况不断变差,直到23点30分,老人突然倒地、面色青紫,生命体征濒临危急,现场医护人员才与家属合力将老人抬下楼。23点40分救护车出发,仅用四分钟就抵达医院,可老人早已失去自主呼吸,经全力抢救仍在次日凌晨不幸离世。
事后的司法鉴定清晰指出,急救中心在此次救援中存在三项明确过错:未及时为患者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无故延误转运时机、心肺复苏操作未按规范完成开放气道与人工通气步骤。对于心脑血管急症患者而言,4至6分钟是黄金抢救窗口,而此次从急救人员到场到完成转运,足足耗费四十分钟,彻底断送了老人生还的可能。
这起事件的责任认定,经过法院一审与二审的审慎审理,最终均判定急救中心承担50%责任,需向家属赔偿17.7万元。判决文书明确,院前急救的核心使命是及时安全转运患者,四十分钟的现场滞留完全违背救死扶伤的宗旨,且现场有两名医护、一名司机与两名家属,共五人具备合力搬抬的条件,急救中心的抗辩理由不成立。急救中心曾援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称仅“医疗救护员”有法定搬抬义务,而医护应专注急救操作,法院则依据《医师法》驳回该主张,明确紧急救治义务包含转运环节,这是医疗职责的自然延伸,不可割裂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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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悲剧并非孤立个案,而是全国多数地区院前急救体系面临的共性困境。目前仅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强制配备专职担架员,多数城市因财政压力无法落实相关配置,山东德州曾测算,2025年配备400名担架员需投入2259万元,资金缺口成为难以突破的瓶颈。阳泉急救中心也坦言,事件发生前已多次申请配备担架员,却始终未获批复。公众普遍默认120急救包含专业搬抬服务,可现实中,基层急救人力紧张、医护体能有限、担心搬运意外担责等问题,让无电梯老旧小区成为急救延误的重灾区。
2026年2月26日,阳泉市卫健委发布官方通报,确认事件属实,对急救中心进行严肃约谈,责令限时足额支付赔偿款项,家属已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事件发酵后,多地尝试联动消防、社区志愿者填补搬抬人力缺口,却始终缺乏统一稳定的运行机制,行业专家也持续呼吁,将担架员纳入急救编制、设立合理收费机制,才能从根源化解矛盾。
事件的持续发酵,让网友们抛开情绪宣泄,展开了理性且深刻的讨论。有网友表示,职责划分可以清晰,但生命救援不能有旁观者,面对垂危的老人,现场五人搭把手便能跨越的台阶,不该成为生命的阻碍,制度规范不能凌驾于生命至上的原则之上。也有网友结合自身经历感慨,家中老人也曾在老旧小区遭遇急救搬抬难题,深知其中的无奈,希望各地能加快落实担架员配置,别让同样的遗憾再次发生。
还有网友从制度层面分析,问题核心是职责模糊与资源缺位,既要明确医护与担架员的分工,也要保障财政投入,让基层急救有能力、有条件完成全流程救援。另有网友认为,司法判决已经划定了清晰底线,救死扶伤不是口号,急救体系的完善不能只靠临时补救,常态化的人员配置与机制保障才是关键。还有网友提出,消防、社区的联动只能作为补充,专职担架员的标准化配置,既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急救人员的保护,避免因职责不清引发争议与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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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是最基本的权利,任何制度设计都应以此为核心底线。阳泉这起事件,用一场悲剧厘清了院前急救的职责边界,也用司法判决倒逼急救体系补齐短板。院前急救的最后一级台阶,从来不该是生命的终点,唯有落实人员配置、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才能让急救真正跑赢时间,不让制度漏洞透支生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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