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上海市民陈女士(化名)处了解到,她因误以为猫咪走失,联系了一家专业寻宠团队,先预付1000元定金、正式搜寻前又支付7800元尾款,共计花费8800元寻求寻宠服务。然而事后发现,猫咪并未离开办公室。陈女士同时质疑该寻宠团队在搜寻过程中未尽到相应职责,事后又拒绝退还尾款。她认为此类高价寻宠服务名不副实,目前已报警处理,并委托律师准备提起诉讼。记者就此联系涉事寻宠团队,工作人员称正与当事人沟通协商。
此次事件中,寻宠团队的服务过程与合同条款遭到陈女士的质疑。陈女士认为,寻宠团队未查看监控、未提供任何有效线索、未完成任何实质性搜寻工作,存在违约行为。她表示,整个搜寻过程持续了两个半小时,而团队工作人员在搜寻中并未付出有效帮助,“其实没有(实际帮助),其中一位寻宠的人说他刚做这一行没多久,另一个带狗的人,其实就是在小区里面遛狗,他其实没有找,就在那边闲逛,保安都问我他是闲逛还是在找猫咪,甚至犬只排便后也没有及时清理。”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涉事的寻宠团队,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知晓陈女士反映的该起事件,但并非由其经手该订单,因此不清楚具体情况,并表示会联系经手同事。截至发稿前,记者从该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团队正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针对陈女士的事件,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武律师认为:虽然双方约定猫咪在家里找到也算完成工作,但关键一是看寻宠团队是否在家里寻找。二是寻宠团队寻找行为与发现猫咪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如没有在家里寻找,则猫咪发现与其没有因果关系。如果团队妄图坐享其成,不应支持。其未认真寻找的行为应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退还尾款。双方履行合同应本着善意尽职之原则。此外,他认为寻宠合同应约定双方认可的寻宠方案,寻宠团队按方案执行才可收费。如未按方案执行,即使甲方或他人帮忙找到,则团队不应收取相应费用才合理。
近年来,随着宠物经济快速发展,付费寻宠服务也走进大众视野,相关纠纷也随之增多。在社交平台搜索“寻宠”相关服务可见,各类机构收费标准不一,其中不乏高价收费的情况。不少宠物主人在爱宠走失后急于求助,容易在未充分核实资质、未看清合同条款的情况下仓促付费,以致后续产生纠纷。从市场现状来看,寻宠行业尚未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与收费规范,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会有团队以“高价必找回”为噱头招揽客户,实际服务却大打折扣。对此,记者提醒,消费者选择寻宠服务时应保持理性:一是优先核实机构资质与口碑,避免轻信网络宣传;二是务必签订合同,明确服务时长、搜寻范围、成功标准、退款条件等关键内容;三是尽量选择分段付费、按效果付费模式,不轻易提前支付全款;四是全程留存沟通记录、付款凭证、搜寻过程证据,发生纠纷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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