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DA药监局对Beta Bionics, Inc.公司生产现场检查认定该企业生产的iLet剂量决策软件和iLet ACE泵(均为iLet仿生胰腺系统组成部分)存在“掺假”违规问题,其生产方法、设施或控制措施不符合《联邦法规》21编第820部分的质量体系规范。FDA就此公布警告信,并于信件中直指多项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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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质量体系法规
1. 未能充分建立和维持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程序。
举例A:企业未能充分开展质量数据分析(如投诉),以鉴别质量问题根源。
举例B:企业未能充分验证CAPA有效性,只测试员工培训材料而非真实用户,并且未涉及iLet适应阶段低血糖问题。另外CAPA负责人同时执行了有效性验证活动,违反公司程序规定。
举例C:企业未能记录泵显示屏损坏投诉(多达15起)的相关调查及纠正措施。尽管已进行设计变更(如增加通风口),但CAPA记录未能留存。
举例D:企业未能充分记录由于血糖读数延迟5分钟造成器械故障的相关调查,尽管已临时性修复软件,但文档支持欠缺。
2. 未能充分建立设备设计验证程序(含风险分析)。
举例A:未将风险分析纳入上市后数据,如未评估由印刷电路板故障造成的多种故障风险、未分析由非自愿餐食公告导致的低血糖风险。
举例B:未针对特定危害(如痴呆患者误操作)记录风险控制措施、验证措施有效性。
举例C:未评估胰岛素筒或连接器的泄漏风险,即使已发生529起相关投诉情况下。
3. 未能充分建立和维护投诉处理程序。
举例A:未充分调查投诉。如31起墨盒泄漏投诉中,18起未调查即结案,造成安全风险未能被识别;21起有关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导管故障投诉中,未要求供应商退回产品以进一步调查。
举例B:不充分的投诉档案。如未恰当地评估一例高血糖事件(血糖达476 mg/dL,导致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情况下便关闭案件,未升级为投诉或报告。
- 未能充分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例如:未记录印刷电路板故障的调查,且未对供应商采取纠正措施,引发此后的19起类似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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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器械报告不合规
企业未能根据21 CFR 803要求提交医疗器械报告,造成器械存在错误标签。违规行为涉及:
1.未在30日内报告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的事件。
2.未及时报告器械故障事件(多起有关缺陷组件的故障如蓝牙通信错误/触摸屏无响应,,即使类似故障已造成严重伤害)。
3. 不充分的MDR书面程序,未正确定义“应报告事件”、“原因或贡献”等重要术语。
三、纠正与移除不合规
企业未能依据21 CFR 806要求,于启动纠正或移除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例如:血糖读数延迟问题、网络安全漏洞(有限访问功能失效)。
四、FDA后续处理要求
涉事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行动处理以上违规行为。未能充分纠正可能招致无另外通知的监管行动,包括扣押、禁令、罚款。
企业应在收到警告信后15个工作日内作书面回复,在其中说明已采取及计划采取的纠正措施并提供对应文件,若前述措施无法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则需说明耽搁原因及完成时间。如果企业否认违规,则需在回复中附上理由及支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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