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陈炜律师
近日,某地大型国企近百名退休职工历时十余年的待遇争议终获圆满解决。在这场跨越代际的民生攻坚战中,北京某律所指派张律师团队深度介入,以法治思维破解历史积案,用温情调解弥合劳资裂痕。本案不仅彰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强大生命力,更为破解国企改制遗留信访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法律范本。
一、案情回溯:十年沉疴背后的法治困境
某省属交通行业龙头企业(下称"A集团")2008年改制后遗留的退休待遇问题长期未决。平均年龄超过70岁的退休职工群体,手持泛黄的档案材料辗转信访十余载。他们面临的不仅是每月数百元的养老金差额,更是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当传统行政协调陷入僵局时,法治力量的介入成为破题关键。
二、律师介入:三维立体化解决方案
(一)证据重构:让沉默的档案开口说话
张律师团队进驻企业后立即启动"历史档案抢救工程"。面对缺失的原始工资表、混乱的社保缴费记录,律师们运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指导企业调取尘封的人事档案、财务凭证等127份关键证据。通过交叉比对1985-2008年间37次工资调整文件,最终锁定待遇计算误差的核心症结——过渡性养老金核算公式适用错误。
(二)程序再造:搭建多方对话新平台
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律师团队创新设计"三方质证会+职工代表大会"复合程序。在连续7场闭门会议中,既组织原企业劳资负责人、现社保经办人员、退休职工代表进行证据交换,又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专业评估报告。这种"法律框架内的民主协商"模式,使原本剑拔弩张的谈判现场转变为理性对话空间。
(三)方案落地:刚柔并济的利益平衡术
针对企业提出的"资金缺口大、政策无依据"抗辩,律师创造性提出"历史债务分期清偿+补充商业保险"组合方案。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关于历史欠费补缴的规定,结合《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清偿顺序,最终促成政府财政补贴30%、企业自筹50%、职工个人承担20%的三方共担机制。同时引入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对冲未来风险,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治理启示: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法治路径
(一)从"灭火式维稳"到"治本式维权"
本案突破传统信访工作"头痛医头"的局限,通过系统梳理32项关联政策法规,构建起覆盖劳动关系确认、社保权益计算、企业责任划分的完整法律链条。这种"全周期管理"思维,使矛盾化解从末端处置转向源头治理。
(二)从"权力主导"到"权利本位"
律师团队严格遵循《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关于"诉访分离"的规定,引导职工依法选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在12次专题普法讲座中,重点解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关于退休年龄的界定标准,帮助老年群体树立"维权不违法"的法治观念。
(三)从"单兵作战"到"多元共治"
案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纪委牵头+司法保障+企业履责+职工参与"四方联动机制,被省级国资监管部门作为典型案例推广。这种融合纪检监察的政治优势、司法审判的专业优势、企业自治的主体优势、群众监督的社会优势的治理模式,为同类案件提供可复制的制度样本。
四、律师手记: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最大公约数
"当我们翻开那些被岁月浸染的工资单时,触摸到的是几代产业工人的青春记忆。"张律师在结案报告中写道,"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这个案件教会我们,真正的法治精神应当包含对弱势群体的制度性关怀。"
如今,A集团的退休活动室里,老人们正在传阅新修订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阳光透过窗户洒在鲜红的锦旗上,"法治先锋 为民解忧"八个金字熠熠生辉。这面锦旗不仅是对律师团队的褒奖,更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温暖注脚。
结语:
A集团退休待遇案的圆满解决,标志着我国信访工作法治化转型进入新阶段。当律师的专业素养遇见基层治理智慧,当法律条文对接民生温度,就能在历史的褶皱中找到解决问题的金钥匙。这或许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生动的诠释——用法治方式实现良法善治,让每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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