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2月26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以招聘为幌子诱导付费培训实施诈骗的案件,最高法表示,警示社会公众,警惕“培训包就业”虚假承诺,拒绝“零门槛高薪”诱惑,需知“先培训后高薪入职接单”多是诈骗,求职牢记核资质、不贷款,如需交纳费用切记要谨慎。
据介绍,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被告人徐某楠伙同他人成立“思跃教育公司”,招募被告人吕某亮等人担任战队长,并在各战队内安排被告人刘某、宋某辰、郜某琛、王某楠等人担任组长,由业务员在网络上谎称公司与知名企业平台合作能提供稳定兼职,通过发送虚假兼职盈利图片等方式,虚构可以边学边赚钱、轻松覆盖学费并每月领取固定兼职收入等,诱骗求职人员购买在线课程参加“入职培训”,共计骗取学费2200万余元。
2023年9月起,被告人张某成立“乘禹教育公司”,从徐某楠等人处收购接收“思跃教育公司”一战队并由徐某楠辅助管理,继续利用“思跃教育公司”模式骗取求职人员学费70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楠、张某、吕某亮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徐某楠、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均系主犯。徐某楠投案自首,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9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依法可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楠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判处被告人吕某亮等7人五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最高法表示,本案系针对求职者的“招转培”类诈骗,惯常套路是,不法分子在网络上发布名企岗位高薪招聘兼职诱饵,再谎称求职者能力不足诱导其“入职培训”,收取培训费甚至捆绑分期“培训贷”,之后不安排工作或与承诺不符,以失联、推诿退款等非法占有培训费。
此类诈骗致使求职群体从就业谋生沦为被骗负债,不仅加剧民生困境,还阻碍职业发展,甚至牵连网络贷款乱象,滋生黑灰产业,破坏人力资源市场与教育培训行业秩序。
最高法强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招转培”诈骗犯罪,肃清就业与职业培训市场乱象,切实保障求职者合法权益,为就业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司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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