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3日,在江西萍乡的一条普通街道上,一位女士骑着自行车时不小心摔倒,她原本骑行就不太稳当,路上又有个坑洼,车轮一颠簸,人就跟着歪向一边,后方十几米处,一辆小车正缓缓行驶,司机既没有按喇叭催促,也没有加速通过,看到有人倒地后,他马上停车并跑过去帮忙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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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伸手想拉那位女士起来,问她有没有事,女士刚站稳,开口就说司机按喇叭吓她,她才摔倒的,司机愣了一下,说没按喇叭,还当场拿出行车记录仪视频给她看,视频里清清楚楚显示车窗关着,没有鸣笛动作,她自己骑车晃来晃去,摔倒前就已经歪了,男子是下车后才靠近,伸手出去是为了搀扶,不是推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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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看完视频,没说话,转身离开,第二天司机把视频传到网上,很快很多人转发,大家都支持司机这边,没过多久女人报警说自己被网络暴力,警方介入调解,最后她在镜头和舆论压力下口头道歉,没有赔钱也没有受罚。
这件事看着像老套的“扶不扶”问题,其实完全不是一回事,它暴露了另一个情况:有人敢随便讹诈别人,因为成本实在太低,你讹成功了,可能拿到几万块,失败了,顶多说句对不起,连脸红都不用,而那个扶人的人,要翻看录像、寻找证据、解释半天,还要承受网上很多人问是不是你先吓到她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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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麻烦的是,警察这次只来调解,没有调查她是不是故意编造故事来要钱,法律上,《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关于“捏造事实索要赔偿”的规定写得模糊,执行时大多以教育为主,时间一长,大家都明白,只要事情别闹得太大,尝试一下也无妨。
现在做件好事,得先打开记录设备,这不是往前走,是往后退,从前帮人是自然反应,如今得先保护自己,那个司机要是没装记录仪,今天可能还在派出所写事情经过,技术本来应该帮助人,结果成了做好事的前提条件,这件事想想真让人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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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事情最近发生不少,去年广州有位老人自己摔倒,家属非说是路人撞的,监控视频放出来以后,真相很清楚,最后也没有人受到处理,今年一月在杭州,一个外卖员扶起跌倒的老人,反而被当成肇事者,停工一周配合调查,警方最后表示证据不足,事情就这么算了,平台连误工费都没有补给他。
这些事情都有一个共同点,没有人受到惩罚,没有人出来承担责任,全靠网友们骂上几句、视频传来传去,才换来一句轻描淡写的"不好意思",制度没有给讹人行为设置任何障碍,反而让老实人自己想办法渡过难关。
官方媒体《大众新闻》评论提到,善意被消费和透支,这话说得实在,没有添加多余内容,博主项立刚也指出法律生意化的问题,意思是有人把规则当成生意来做,赔不赔偿看的不是事实本身,而是筹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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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人摔倒的坑还在那里,没人修理。
司机的记录仪还在开着,下次他可能还会去扶人,但手指大概会先按一下录制键。
人们看完视频,关掉页面,继续往前赶路。
有人会想到,如果下次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是个普通路人,他既没带手机也没装行车记录仪,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大家心里都该有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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