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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3期】
2026年春节假期后首个工作日,汝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暖意融融,一场跨越十余年的执行积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被执行人何某当场一次性支付赔偿款60000元,申请执行人陈某多年的诉求得以实现,彰显了汝城县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与刚性履职相结合的司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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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溯至2012年,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了两个家庭的平静。被执行人何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陈某的配偶何某一死亡。法院依法判决何某承担刑事责任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145852余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陈某于2015年向汝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何某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汝城法院始终将该案纳入终本案件动态管理,从未放弃攻坚。
2025年,陈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面对这起时间跨度长、双方积怨深的“骨头案”,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一方面向何某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安抚陈某情绪,倾听其诉求,兼顾法理与情理推进双方和解。考虑到何某刑满释放后的实际经济状况,同时又兼顾保障陈某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先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先是达成分期付款初步方案。后又经过多轮沟通,在执行法官几经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次性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同意何某一次性支付60000元赔偿款了结本案。
在2026年春节复工首日,被执行人何某将60000元赔偿款交付给陈某,案件顺利执结。这场跨度十余年的执行攻坚,既维护了生效裁判权威,也以柔性方式化解多年的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下一步,汝城法院将持续深化“终本清仓”行动,加大终本案件清理力度,聚焦民生案件执行,以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执行举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司法公正可感可及。

「供 稿」袁宇泽、黄 熙
「编 辑」谭 娟
「一 审」唐盼霞
「二 审」胡敏刚
「三 审」张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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