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横跨六年、标的总额近473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终于以成县法院判令房企支付300余万元尾款落幕,双方息诉服判,这场险些陷入僵局的“拉锯战”画上圆满句号。
2018年,原告建设集团与被告房地产公司,签下424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0年,双方再度合作,第二份合同签约价490万元。2022 年 4 月,案涉项目历经多轮打磨顺利通过验收,双方完成对账结算后,工程款总额、支付节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不料截至 2024 年 10 月,被告在累计支付 4400 余万元工程款后,剩余 300 余万元尾款迟迟未付,双方陷入漫长的协商拉锯。原告从最初的耐心沟通,到后来的据理力争,每次协商均被对方以 “资金周转困难” 等理由搪塞。协商无果后,原告企业放下 “和气生财” 的顾虑,诉至成县法院。
案件审理阶段,承办法官深入梳理厚厚的合同文本、验收报告和结算单据,逐页核对款项明细,精准锁定 “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已确认、付款条件成就” 的核心事实。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办法官清晰界定,房企作为发包人,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工程款系法定义务,并无任何免责空间。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判令被告房企按期支付 300 余万元工程尾款。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顺利生效。
建设工程领域的款项拖欠问题,往往会引发企业资金链紧张、农民工讨薪等连锁反应,成为制约市场活力的“堵点”。本案中,承办法官通过厘清权利义务、明确履约边界,既避免了机械裁判可能导致的资源浪费,又以司法权威遏制了“违约失信”行为,与涉企纠纷高效化解机制一脉相承。这种“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处理方式,不仅为涉案企业卸下了包袱,更向市场传递了“诚信履约受保护、违法违约必担责”的鲜明导向,以微观个案的公正审理,筑牢了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根基。
来源:陇南成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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