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启发律师自2020年起于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执业。他专注于房屋买卖、劳动争议、刑事等多领域纠纷。多年来办理案件300余件,解答咨询上千人。他曾代理股东协议纠纷二审,明确合同性质,驳回对方不当诉求;还处理工伤及劳动争议案,从仲裁保全到一审胜诉并全额执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业基本信息
孙启发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12xxxxxxxx203756,自2020年开始在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其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天津津南区,联系地址为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与紫江路交口东南侧滟澜山苑351号底商。多年来,孙律师办理案件300余件,解答咨询上千人,秉持“专业、踏实、认真、负责”的执业理念,担任天津市法律援助律师、津南区法律援助律师、津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津南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会驿站公益律师等职务,还曾任检察院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天津市法律逻辑论坛会员。他擅长处理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继承和赠予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劳动报酬及赔偿争议纠纷、社会保险福利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加班费仲裁、赠予合同纠纷、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非法经营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诈、洗钱罪等多种类型的案件。
处理股东协议纠纷
在一起股东协议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与某XX管理公司签订《股东协议书》,约定当事人出资100000元,XX公司赠送当事人1%的原始股权、XXX城XXX点位等权益。当事人通过妻子微信向XX公司股东转账支付了款项,但XX公司未召开股东会决议,也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当事人多次沟通无果后,认为XX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协议并返还出资款。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股东协议书》系股权转让合同,自己不是收取出资款主体,不应承担返还义务,且当事人已参与公司经营,不存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孙启发律师接手二审代理后,仔细审查一审判决书、《股东协议书》、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庭审中,针对XX公司上诉理由,孙律师有力反驳。对于合同性质,指出协议明确约定权利义务指向股权,应认定为股权转让合同关系,XX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应承担义务;关于根本违约,强调XX公司半年未履行主要义务,且未证明赠送其他权益,构成根本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关于出资款返还,说明合同解除后XX公司应返还出资款。同时,律师提交沟通记录印证XX公司违约行为。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明确了股东协议性质及双方权利义务,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代理工伤劳动争议
当事人于2020年12月入职某精密机械公司,从事铣钳工工作,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2022年5月14日,当事人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十级。9月20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以“疫情原因,公司无活可干”为由将当事人辞退。当事人认为公司辞退行为违法,且未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费用,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多项费用共计98520.2元,并在仲裁阶段委托孙启发律师申请财产保全。
孙律师接手后,详细了解当事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劳动关系履行情况,指导当事人收集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工伤认定决定书等大量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仲裁庭审中,围绕当事人各项诉求逐一阐述举证。针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法律规定和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针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指出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属违法解除;针对加班费差额,结合考勤记录和工资标准计算未足额支付部分;针对其他诉求也分别提交证据和法律依据。
仲裁委作出两份仲裁裁决书支持当事人大部分诉求,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庭审中,孙律师继续代理,针对公司抗辩理由逐一反驳,提交更详实证据证明公司违法行为。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公司支付当事人各项费用共计74242.43元。判决生效后,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孙律师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积极配合执行法官查询公司财产线索,督促公司履行义务,最终全部执行款项足额到位,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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