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李嘉诚旗下长和在官网发布公告称,长江和记反对巴拿马政府强行接管巴拿马港口公司之资产、员工与运营,巴拿马港口公司被迫终止巴尔博亚港和克里斯托瓦尔港之集装箱码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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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和记网站原文 https://www.ckh.com.hk/tc/media/press_each.php?id=3454
巴拿马法律裁决与依据
2月23日上午短时间内,巴拿马政府宪报先后刊登了巴拿马最高法院就1997年1月16日第5号法律原于2026年1月29日公布所作之裁决(“该裁决”),以及巴拿马总统颁布的行政法令,该法令要求该国在所有相关政府机关的参与下,“占用”巴拿马港口公司之“所有动产”。与此同时,政府代表在未获邀请下抵达两个集装箱码头,告知巴拿马港口公司代表特许经营权已不再存在、巴拿马港口公司必须终止运营,并指示公司员工将被调离巴拿马港口公司,员工不得与公司沟通,且必须遵从政府之指示,否则将面临刑事检控。目前巴拿马政府已控制两个集装箱码头。
此举,实际是巴拿马总统下令,强制占有了长江和记巴拿马公司经营的港口,没有任何补偿及解释。
长江和记的回应与法律行动
- 定性非法:长江和记重申,巴拿马政府的裁决、行政法令及强行接管行为均属不合法,且对港口运营、卫生与安全构成严重风险
- 保留权利:长江和记表示将继续咨询法律顾问,研究所有可行途径,包括对巴拿马政府及其代理人,以及与其串通的第三方(如APM Terminals)诉诸进一步的国内及国际法律程序,并保留追究一切损失的权利
- 尚未见到大公报对此有任何言论,应该也不会为救长实发声。未来的发展可能2月4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发布会上表示,中方已就巴拿马最高法院对有关港口判决作出回应,香港特区政府也已就此发表声明。中方将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长江和记采取法律诉讼以自救,
1. 启动国际仲裁程序
长江和记已针对巴拿马政府单方面终止港口特许经营权的行为,启动了国际仲裁程序。
- 仲裁机构国际商会(ICC)
- 索赔金额:据媒体报道,索赔金额高达20亿美元
- 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双方签署的港口特许经营合同,指控巴拿马政府违反合同约定
2. 启动投资条约仲裁程序
除了基于合同的仲裁,长江和记还启动了基于投资保护条约的法律程序。
- 法律依据:长江和记已根据相关投资保护条约(推测为英国与巴拿马之间的双边投资协定),向巴拿马政府发出争议通知。
- 目的:这是启动国际投资仲裁的前置程序,旨在保护其作为外国投资者的权益。若协商不成,长江和记有权在6个月后正式提起投资仲裁
3. 警告第三方及保留权利
针对巴拿马政府强行接管港口并安排第三方(中国相关当局的坐上宾,但对华不及台湾行省友善,丹麦马士基集团旗下APM Terminals)临时接管的行为,长江和记采取了强硬的法律姿态。
- 警告第三方:长江和记已正式通知相关第三方公司,任何未经其同意的接管行为都将引发法律行动。
- 保留权利:长江和记表示,将继续研究所有可行途径,保留对巴拿马政府及其代理人、串通第三方进一步诉诸国内及国际法律程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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