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2日,从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获悉行政处罚决定书十环罚字〔2026〕5 号内容如下:
当事人名称:丹江口科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81MA4F138B2F ;地址:十堰市丹江口市经济开发区白果树沟生物医药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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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 月 19 日对你(单 位)进行了调查,现查明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 法行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29 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执法人员对丹江口科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第三方检测公司受丹江口分局委托对丹江口科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的生物除臭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执法检测。
12月8日。丹江口分局收到第三方检测公司送达的 2 份检测报告(浩瀚检字 BG20251204-09)、(鄂环衡检字[2025]第 0015 号),检测报1告显示科广公司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4131,超过了《恶臭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 物平均值为 448mg/m 3,超过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7823-2019)的排放限值。
以上事实,有下列主要证据为证:
1、市 12345 公共服务热线交办单 3 份,提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28 日,提供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 局,证明内容:证明本案来源,由上级交办。
2、立案审批表,提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9 日,提供人: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证明内容:证明本案经过审 批立案,程序合法。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提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证明内容:科广公司名称、地址、 类型、法人、营业范围、住所、成立日期、营业期限。
4、丹江口科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和中高浓度污水2 预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5、案件承办人员《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 份,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丹江口科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的废气排放进行 现场检测,执法人员对公司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查图片及视频资料等。
6、《检测报告》2 份(浩瀚检字 BG-20251204-09、鄂3 环衡检字[2025]第 0015 号)及采样、分析的原始记录,提供人:湖北浩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环衡监测科技有限 公司,证明内容:科广公司生物除臭废气排放筒排放的臭气 浓度、挥发性有机物超过大气污染物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
7、《委托检测协议》2 份,提供人:办案人员,证明 内容:丹江口分局委托湖北浩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环 衡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科广公司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测。
8、湖北浩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湖北环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采样人员上岗证、校准证书等(详见十环罚字〔2026〕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告知该公司生物除臭废气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污染因子臭气浓度最大值为 74131,挥发性有机物平均值为 448mg/m 3,超过超过大气污染物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第十八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 求”。的规定。
我局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 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十环罚告字〔2026〕4 号)告知 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 告知享有提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 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又未 提出听证申请,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 权利。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 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6 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 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5 年修订版)》的通知 (鄂环发〔2025〕5 号)中表 45-1 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罚款幅度裁定:根据裁量罚款金额计算方法:罚款金额=法定最低罚款数额+(法定最高罚款 数额-法定最低罚款数额)×案件总百分值,即10万+(100 万-10 万)×41%=46.9 万元整(小写:¥469000 元)(大写: 肆拾陆万玖仟元)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玖仟元(小写:¥469000元)
来源: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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