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梯,曾因“一户拦全楼”的困局,让无数老旧小区的高层住户望楼兴叹。
从“一票否决”到“双三分之二以上参与、双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的表决规则,政策的转向,既是为了打破僵局,更是为了让民生工程真正落地。
但这一转变,也让“少数服从多数”与“少数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张力愈发凸显:有人觉得“多数说了算”天经地义,有人却因采光、隐私、房价受损而坚决反对。
当法律为加装电梯打开了通道,我们该如何在程序正义与实质公平之间找到平衡?
一、核心门槛:“双三分之二以上”参与 + “双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现在国家不仅没有“一刀切”禁止,反而在大力鼓励加装电梯,2026年还被纳入了设备更新补贴范围。
但前提必须满足《民法典》规定的条件:
参与比例:需要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都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参与表决。
同意比例:在参与的人里,需要面积和人数都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人同意。
二、具体情况
(一)不可以加装电梯
①人数不足
未达到法定的同意比例,申请无法启动。
②有人书面异议且有效(如程序违法)
现在法律上已经没有绝对的“一票否决权”了。如果程序合法、符合标准,即便有业主反对,法院通常也不会支持阻挠施工。
深圳经典判例:二楼业主因采光隐私问题反对加装并起诉,最终因加装程序合法、符合工程建设标准,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指出相邻方负有“合理的容忍义务”。
(二)可以加装电梯
③无反对者
这种情况最理想。国家补贴通常发放给全体出资业主,后续维修基金也由全体出资业主按约定承担。
④有人不参与
这是最常见的现实情况。根据“谁出资、谁受益、谁负责”原则,不出资的业主通常不承担建设费和后续维修费,但一般也无权阻止施工。
他们未来如果想用电梯,可能需要补交费用。
三、费用、补贴与法律责任
1、国家补贴
2026年国家明确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贴力度不小。
例如拉萨市规定补贴总费用的50%,最高25万元。补贴通常在验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后发放。那种加装电梯是为了骗取补贴款的说法是臆想的,完全不了解加装电梯的流程。
2、费用分摊
建设费和后续维保费由出资业主按楼层等因素协商分摊。
3、责任归属
出资业主是法定实施主体,承担安全运行等法律责任。
不出资的业主不承担费用和连带责任,但对电梯不能主张所有权(部分情况包括使用权)。
四、总结
现在的政策是:只要程序合法(达到同意比例、公示、审核),建设合规(通过验收),即使有邻居口头反对或不愿出资,也不能阻止加装电梯。
从“一票否决”到“多数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政策演变,本质上是一次治理理念的升级:它不再让少数人的绝对权利绑架多数人的民生期待,也不再让法律的程序正义沦为忽视个体权益的借口。
如今只要程序合法、建设合规,电梯就能顺利落地。但真正的“案结事了”,从来不是靠一纸判决,而是靠协商与补偿,让受益的多数人,去弥补受损的少数人。
毕竟,民生工程的终极目标,从来不是“谁赢了谁”,而是让每一位业主,都能在自己的家园里,住得安心、活得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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