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是违法的“护身符”
未成年也不再是逃避处罚的“挡箭牌”
2月22日
聊城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依法对未成年违法行为人杨某(15岁)
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月21日
高新区分局九州工作专班
接到群众报警称
自己停放在某饭店门口的自行车被盗
接警后
值班民警立即带队赶往现场
经调取周边监控视频
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踪迹
并成功将杨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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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
杨某此前
因为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行为
已被相关部门
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不执行的处罚
但杨某并未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
再次实施盗窃
依据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作出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并对杨某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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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告诫广大青少年
珍惜青春、敬畏法律
莫让一时冲动改写人生轨迹
请各位家长切实扛起教育之责
筑牢孩子健康成长的堤坝
聊城公安将与社会各界
共同守护青春航向
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来源 | 高新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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